周怀龙 龙回仁
今年年初,部将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试点列为2011年重点工作;6月29~30日,部耕地保护司会同部有关司局召开会议,推动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试点。
带着耕地保护与管理相关问题,记者走访了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严之尧。
仅保住18亿亩耕地数量是不够的,必须从数量管护转向数量质量并重管护
问:为什么要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并重保护?
答:耕地的数量保护固然重要,但没有质量的数量是不可靠的,仅保住18亿亩耕地数量是不够的,必须从数量管护转向数量质量并重管护,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提高耕地质量等级,确保耕地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为什么要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管理?我有三点体会:首先,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管理是我们的法定职责。第二,这是由我国基本国情所决定的。一方面,根据全国农用地分等结果,全国耕地质量等别状况总体偏低,优、高等地仅占耕地总面积的33%,平均等别仅处于中等水平;旱地比例超过了一半,水田仅为26%。另一方面,我国耕地质量等别分布上还存在经济发达地区与优质耕地分布区域在空间上复合的特点。这样,建设占用的大多是高等级耕地,而开发新补充的耕地主要分布在各种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第三,这也是耕地保护管理的现实要求。耕地数量和质量是不可分割的一体,因此要加强数量质量的一体化管理、建设和保护。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推进了耕地质量的建设和管护。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重视还很不够,耕地保护“重数量、轻质量”倾向依然相当普遍,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制度还不完善、投入不足。这些现象都亟待进一步改进。
通过强化“管控性保护”,加强“建设性保护”,探索“激励性保护”,将耕地质量管理深入到耕地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
问:近年来,在耕地保护和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一方面,我们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全国重点划定的15.6亿亩基本农田范围内,有规划、有计划地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建设了一大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条件的高产稳产基本农田。通过大力开展土地整治,1999~2009年间新增耕地4582万亩,及时弥补了同期建设占用耕地3446万亩和灾害损毁耕地800万亩,实现了补充有余;大力开展土地平整、农村道路建设、农田防护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整治土地面积2亿多亩,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田产出率普遍提高10%~20%。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耕地数量质量并重保护的理念已逐步深入,并转化为耕地保护工作中具体的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等分别提出“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在考核耕地保有量的基础上,增加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与质量两个考核标准”。
为了顺应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将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落到实处。今年,国土资源部将“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作为2011年“双保行动”的主题;把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试点列为2011年重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进,进而在国家层面建立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系统、形成相关评价标准、建立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相关制度,最终实现对耕地质量的全面监测,将耕地质量管理深入到耕地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
与此同时,我部在继续实施国家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基础上,正在研究制定《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计划“十二五”期间,建设高标准成规模基本农田4亿亩,其中新增耕地2400万亩,提高现有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质量,新建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经整治的基本农田平均提高1个等级。
耕地质量不仅仅是指耕地地力,还包括工程质量、土层厚度、土地平整程度、配套设施建设等;耕地质量管理要以加强补充耕地管理为抓手,以土地整治为平台
问:当前,一些人对耕地质量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您怎么看?同时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下一步的任务和要求是什么?
答:我们要正确理解耕地质量的内涵:耕地质量不仅仅是指耕地地力,还包括工程质量、土层厚度、土地平整程度、配套设施建设、土壤的无毒无害性能等等;耕地质量不仅是粮食生产能力的保障,还是安全、健康、环保、生态的体现。因此,耕地质量保护需要多个部门一起分工协作。
对于这项工作,一是要在思想上确立责无旁贷的认识。徐绍史部长在今年“6·25”讲话中明确提出:“当前,耕地保护工作要由数量管理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管理转变,坚持数质并重,以建设促保护,在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上下工夫,为稳定粮食生产奠定坚实基础。”“我们要加强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工作,实现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双平衡。”这一讲话,为耕地质量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今后必须长期坚持。
二要把加强补充耕地管理作为耕地质量管理重要抓手。耕地占补平衡是耕地保护的基本制度,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我们发挥耕地质量管理职能的重点难点工作。国土资源部始终重视补充耕地质量管理,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制度。2010年底,国务院47号文明确提出要按照耕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这一要求不仅统一了新增耕地质量评定技术方法,也使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验收有了量化标准,这是我们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要以土地整治作为耕地质量管理基础平台。土地整治不仅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手段,更是提高耕地质量、提升耕地产能的有效途径。我们要以土地整治为平台,以补充耕地数量为基础,以提高工程质量标准为保障,以提升产能和效益为核心,科学进行耕地质量管理。通过制定实施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在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上迈出坚实的步伐,交出丰硕的成果。
运用农用地分等、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等先进的技术成果,实现耕地资源科学化、精确化、差别化管理
问:目前,农用地分等、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形成的成果已经成熟,如何充分运用这些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手段,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工作?
答:我们加强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管理有两大技术优势:农用地分等与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
农用地分等是依据作物生产力形成原理、土地适宜性理论等,在测算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的基础上,分区域选取土壤、地形、土地利用等因素,对土地潜力、土地利用水平和土地经济水平等评定出的农用地质量等别;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主要是查明全国主要农业经济区生态地球化学背景,评价农作物产地和人类生存环境质量,为农业经济规划、结构调整和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供基础数据。
要注意的事,监测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通过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及时掌握耕地质量等级动态变化情况,科学评定区域耕地生产能力变化,最终对耕地实行定位、定量的监测和管护。这项工作是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依据,将促进耕地质量管理从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转变迈出重要一步。
在未来,我们将根据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需要,整合农用地分等与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成果,为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及支撑。
通过试点逐步推进,实现对全国耕地质量全面监测,将质量管理深入到耕地保护的方方面面
问:下一步如何充分运用耕地质量等级监测手段,搞好试点?
答:目前看来,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对提高耕地保护水平、丰富和完善耕地保护质量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它丰富和完善了耕地保护监管内容。第二,为耕地保护质量管理提供依据。有了质量等级监测成果做基础,在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可以依据质量等级以及产能提升潜力合理确定区域,明确方向和要求。第三,通过监测,可科学反映耕地质量管理绩效。第四,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服务。通过试点,逐步建立国家—省—县三级耕地等级变化或产能安全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发布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并做出区域产能安全的综合评价。
因此,下一步我们将边研究探索、边实践运用。希望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进,进而在国家层面建立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系统、形成耕地质量评价标准、建立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相关制度,最终实现对耕地质量的全面监测,将耕地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到耕地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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