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实施方案》发布 |
将在全国范围内对2009年6月30日前设置的有效矿业权进行实地核查,2010年6月30前完成核查成果汇总上报 |
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了有关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2009年6月30日前设置并有效的矿业权(不包括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现状进行实地核查。
通知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所有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必须按照本次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要求,经过实地测量和埋桩设标后方可进行配号,以实现矿业权实地核查与矿业权统一配号工作的无缝链接。
《方案》包括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的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工作内容、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实地核查流程与技术要求、工作部署等9个方面。《方案》指出,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目标是,在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国范围内的矿业权(不包括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现状进行实地核查,核准矿业权的有效范围,摸清矿业权分布现状和规律,适时变更纠正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更新矿业权登记数据库。具体目标任务,一是实地核查全国范围内的矿业权基本数据,核准矿业权的有效范围和其他数据项;核查范围为2009年6月30日前设置并有效的矿业权。二是对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类,提出解决方案建议。三是建立探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数据库和矿业权空间数据库,逐步更新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四是总结矿业权分布特征,分析在矿业权设置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矿业权管理的措施建议。
《方案》还要求,各省应于2009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