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形势下,国务院专门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出台文件,这对于规范有序做好这项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通过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保护了耕地;一些地方通过增减挂钩试点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拓展了城乡经济发展空间、促进了新农村建设,这件事本身是件大好事,也得到了中央和社会各界的认可。然而,在国家严格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和用途管制的背景下,一些地方违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的本质含意,出现了一些政策执行“走偏”的现象:有的片面追求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有的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也有的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收益分配不合理、不规范……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的权益,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从而也一定程度地造成了人们对这项政策的“误解”。
为此,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偏”,严格规范地做好这项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方面是深刻领会,凝聚共识。坚决扭转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严禁侵害农民权益,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土地置换等行为。要坚持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试点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将这项工作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另一方面,要迅速行动、认真履职。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全程指导和有效监管,强化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加强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对已开展的试点,要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叫停,进行整顿、规范和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这个过程要落实部门职能,发挥地方人民政府的作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搭台、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劳动力和土地资源向城市适度集中仍将是大势所趋。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搞好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依然是未来一段时间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的有效途径,依然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力抓手。因此,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既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又要充分估计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机遇,按国务院的要求,把这件利国利民、利乡利城、利农利工的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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