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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落实宽严有别 调控效果仍需巩固

2011-3-17 15:56:02   来源: 作者: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业界称之为“新国八条”),3月上旬,已有包括北京、上海、广州一线城市在内的30多个热点城市出台了房地产调控细则。

  比较各城市调控细则,就内容来看,各地执行的重点和尺度存在差异,呈现“东紧西松”态势。短期内,调控下的市场再次陷入观望,能否实现预期效果,关键在于“执行到位”。有关部门需加大贯彻落实调控力度,强化对市场预期的引导,进一步巩固调控效果。各地细则在“大同”之下,存在诸多“小异”:

  土地供应提出量化目标,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

  青岛、南京、北京、海口、杭州等5个城市分别在供地总量、商品房供地量以及保障房供地量方面明确了量化目标。

  青岛提出“2011年全市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要保持在1500公顷以上,其中市区供应总量要达到500公顷以上”。南京规定“充分保障土地供应,今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500公顷”。北京规定“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海口提出“今年上半年要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300亩”。杭州明确“2011年商品住房供地总量中安排10%的土地用于建设或配建保障性住房”。在科学制定的前提下,目标量化必然有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 

  半数以上城市制定保障安居工程的具体目标

  出台细则的60%城市都制定了2011年或“十二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上海目标建设量为最多,明确表示要“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同时规定“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广州细则虽然没有规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具体目标,但规定“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的提取比例从目前的10%提高至13%,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土地出让收入溢价部分阶梯累进提取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各城市细则对保障房体系的认定范围并不统一,如青岛、天津、厦门等3个城市将限价商品住房纳入保障房体系。

  上海、天津、青岛等城市细化规定了相关税费

  根据“新国八条”要求,上海市提出了“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天津市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依照住宅不同销售价格,分别按照2%、3%和5%的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青岛市则明确了“恢复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收取标准,其中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3元收取,其他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0元收取”的标准。

  银川、贵阳、长春等城市提出控制房价涨幅标准

  银川、贵阳、长春等3个城市明确了控制房价的目标是控制“涨幅”。银川细则提出“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内,同比增幅低于10%”。贵阳细则提出“严格控制2011年我市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长春细则提出“使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有较大幅度回落,房价收入比控制在合理区间”。

  细则落地的城市多数表示“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引导住房需求北京最严,西部城市规定相对缓和

  出台本轮调控细则的城市中,无一例外采取了对户籍及非户籍家庭购房绝对数量上的控制,要求在限购区域内针对本地户籍家庭禁购第三套,非本地户籍禁购第二套。在针对外地户籍购房需要提供的社保或纳税的年限要求,以及限购区域的范围上,各地规定有所不同。

  从社保或纳税年限看,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在内的一线城市出台的限购细则最为严格。其中,北京要求社保或纳税年限为连续5年(含)以上。在上海和广州的细则中,则以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为限。

  从限购范围看,哈尔滨、青岛、济南“限购令”限购区域为市区。中西部城市成都和贵阳版“限购令”均较为温和,其中成都限购区域为该市主城区,没有涉及郊区郊县,而在针对非本地户籍限购门槛上,也没有规定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最低年限限制。而在贵阳的“限购令”中,更是仅限定“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较成都只限主城区范围更窄。

  另外,长春和石家庄的细则有效期均为2011年12月31日,青岛、济南、南宁、厦门等4个城市的“限购令”也明确了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浅观新政之下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得出以下初步判断:

  调控效应明显,从“量跌价滞”到“量价齐跌”将成为可能

  “新国八条”首次要求地方明确“房价控制目标”,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也全面升级。随着地方实施细则的出台,开发商、购房者、投资投机者都将处于“政策调控”之下。

  加之银行收紧对房地产业贷款的投放力度,不少中小房地产企业出现资金紧缺,投资需求和自住购买力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成交量必然大幅萎缩。随着货币政策持续收紧、通胀逐步得到抑制,加上严厉的行政限购,一些城市的房价恐难以高位支撑。

  土地市场反应相对滞后,本季度地价将会趋于平稳态势

  房屋市场的变化必将影响土地市场预期。2010年第四季度以来,土地市场呈现活跃态势,随着“新国八条”的出台,短期内市场会再现观望和博弈,特别是在“限房价、竞地价”、“加强入市资金来源审查”等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造成部分地块流拍。

  近期各地上报的房地产用地异常交易情况显示,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或单价、总价较高的交易宗数从1月份的35宗降至2月份的23宗,平均溢价率也从133%降到118%。此外,第一季度,由于多数地区供地计划尚未明确,土地市场处于季节性冷清阶段,预计本季度地价走势将保持平稳。

  调控的进一步升级和深化,将对今年房地产市场产生显著影响。不少地方出台的细则表示“暂行”,为防止调控后房价报复性反弹,有关部门需加大贯彻落实调控力度,强化对市场预期的引导。对个别地块创新高或流拍的情况不必恐慌,应根据市场反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本轮调控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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