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内铁矿开发和“走出去”战略 |
切实规范铁矿石流通秩序 |
6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推进国内铁矿开发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切实规范铁矿石流通秩序。 《意见》要求,要推进国内铁矿开发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要加大国内铁矿石资源的勘探力度,增加资源储量。研究降低国内铁矿石生产和开采企业负担、提高国内铁矿石资源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鼓励钢铁和矿山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铁矿石资源勘探开发,在境外建立稳定、可靠的铁矿石供应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钢铁企业到国外建设钢铁厂和钢铁工业园区,努力提高钢铁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水平。 《意见》提出,要切实规范铁矿石流通秩序。要通过行业自律,进一步提高铁矿石进口经营集中度,抑制囤积居奇、倒买倒卖、哄抬铁矿石价格等行为。要建立长期稳定的铁矿石进口渠道。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国内用户和国外供应商加强协调协作,建立长期稳定、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保持进口铁矿石的合理价格水平。 要切实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要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中央财政要加大对钢铁工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力度,将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挂钩;进一步提高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培育形成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切实做好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结构调整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抓紧细化和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各地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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