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国土资源局自2010年以来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在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加强教育上狠下工夫,有效构筑起“不愿为”、 “不能为”、“不敢为”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机制,提高了该市国土干部防腐拒变能力,有效推进了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制度先行,规范行政有保障
“这14本《制度汇编》包括了宜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有政治学习、行政审批、业务管理、机关管理和勤政廉政等内容,如果13个县级局和市局的制度全部集合到一起,可以说,是宜春市国土资源系统的‘制度荟萃’、‘百科全书’,也是今年制度建设年活动和抓好制度管理的一个重要成果。”这是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福才在制度建设年座谈会上讲的一番话。该市的14本《制度汇编》既是宜春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推进构建保障和促进国土资源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集体智慧结晶,也是对宜春市人民的庄严承诺。2010年,宜春局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清理制度30余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制度汇编》,分为机关管理、干部管理、行政审批和党风廉政四大类,内容包括土地管理、矿政管理、确权发证、财务管理、人事任免、资产处置、项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国土资源领域的方方面面。宜春局党组先后修订、出台了《宜春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交流意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等20余个规范性文件,使每项权力运行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形成了以权力为点、业务为流程、制度建设为面的权力运行防控模式。
贵在执行,规范行政见成效
制度建设执行需要责任与担当。2010年,宜春局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局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总负责、总监督职责,各县级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落实情况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亲自给干部职工讲授廉政党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项工作一起抓,两个成果一起要”。局党组班子成员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该局全面开展重点部位监管,把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一并列入检查范围。每周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对采矿权审批,土地和矿业权出让、重大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室联审、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办公会会审。
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向监察机关告知制度,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经营性土地出让的交易。每宗经营性土地出让起始价、增幅价及最低成交价等重大事项,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报请市政府审批。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起围标、串标、挂靠、转包等违法操纵市场的行为。
廉政文化,规范行政有氛围
“作为一名基层国土所所长,我始终牢记廉洁从政,用心做事,在耕地保护、土地整理、执法监察、矿山整治等方面做到廉洁奉公,尽心尽责。”这是袁州分局洪塘国土中心所所长任花根面对上级领导、当地干部、用地户、矿业主等40余人,就本所及个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公开述廉。宜春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创先争优”活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相结合,邀请了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王贵生主任就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为全系统中层以上干部作专题讲座;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江西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新建豫章监狱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岗位风险排查、警示教育、“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廉政勤政先进人物事迹巡回展”等活动达到强化廉政教育的目的。同时,该局还在办公室醒目位置悬挂职业道德规范、格言警句、廉政谚语,建立廉政文化宣传阵地,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清风吹拂“廉花”香。宜春市去年共验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6个,新增耕地1.5万亩;争取到农村土地整治任务31万亩,总投资6.2亿元,没有出现一起“豆腐渣”工程。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连续11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率稳定在85.5%以上。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8起,避免333人伤亡;清查出闲置用地7093余亩,已处置5509亩,处置率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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