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新闻热线:
4006 222 148
service@5Law.cn
频道首页 国土要闻 举案说法 国土风采 国土人物 关注地产 矿业观察 政策法规 资源评论 法律顾问
  最新公告:
·村民采石毁植被 新密国土局不清楚是否自己辖区  ·强化土地执法力度 优化用地环境   ·内乡县: 林木采伐管理科学、规范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资源要闻 >> 浏览  

土地产权管理亟待加强——访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谢俊奇

2011-3-9 16:06:04   来源: 作者:
 

  

周楚军

  全国“两会”召开之际,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谢俊奇。提及“两会”提案的内容,谢俊奇笑着说:“我觉得土地产权管理亟待加强。”

  谢俊奇认为,目前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存在五大问题:耕地不断减少,粮食安全受到威胁;土地利用粗放浪费,土地使用效率和效益不高;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土地瓶口效应凸显;违规违法用地屡禁不止,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受到威胁;土地破坏损毁严重,生态建设任重道远。他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有土地管理和利用的机制问题,也有管理体制问题;有长期经济利益驱动,也有短期利益的追逐;有中央和地方的博弈,也有地区之间的竞争等,但根本原因是土地产权不明晰。

  谢俊奇说,一些地方土地征收非常随意,根本不考虑土地所有者——农民及其集体的意愿。 

  因为产权不明晰,土地资产效益难以体现,土地很难依法依规有序流动,土地利用粗放和浪费比比皆是。因为产权特别是权能不明晰,土地供应很难体现土地市场的变化,一方面土地闲置,一方面土地需求迫切,加大了土地供需矛盾;因为产权特别是权能不明晰,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能够真正有效实施,违法违规用地难以有效制止。因为产权不明晰,破坏损毁土地难以有效追究,土地利用的短期行为明显,土地生态环境得不到持续改善。

  谢俊奇说:“我国法律对土地权利的设定是清楚的,包括土地所有权(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权)、土地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和土地他项权利三大类。”

  问题在哪儿呢?谢俊奇表示,当前我国土地产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国有土地所有权和管理者权力部分。“国家”具有作为国家行政权的主体和作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双重身份。在实际中,地方政府同时也扮演了这个双重身份。于是,本来土地收益是土地所有权(国家)的体现,而现在成为管理权力(地方)的体现,于是出现了地方土地财政。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不对等。根据《物权法》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有土地所有权基本上具有这四种权能,而集体土地所有权四个权能都不能充分享有。三是,无论是所有权,还是用益物权,权力主体不明确。例如,按照法律规定,国务院代表国家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现在实际上是地方各级政府成了真正意义的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而实际上是少数人集体或者个人是实际上的主体。所有权如此,更不用说用益物权主体了,真是五花八门。三是,土地确权难度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历了不同时期,如社会主义改造、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和改革开放以来各种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土地取得形式多样,全国各地也差别很大,难以用统一的政策予以确权,确权难度很大。四是,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不精细不彻底。我们虽然部署了各种土地权属调查工作,但总留有“尾巴”,有的地方只调查“大宗地”,没有调查“小业主”,有的地方宅基地“没打开”,等等。这些调查不能够满足登记发证工作。五是,缺少土地“总登记”。全国几乎没有一个地方完成针对所有土地权利类型的总登记,只有部分的初始登记,以及以后的变更登记,致使土地登记不能“全覆盖”。

  针对存在的问题,谢俊奇说:“加强立法,全面规范土地权利体系,完善各类权能。权利法定,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一是完善土地权利体系,形成符合社会主义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的“土地权利束”。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类土地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他项权利的主体,保持权利主体的相对稳定。三是健全各类权能,严格界定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的条件和边界。四是切实划分土地产权和管理权的关系,例如公路管理权和公路土地所有权的关系。五是依法确定土地权属界线,例如公路是以边沟为界,还是边沟以外5米为界。

  除了在法律层面明晰土地产权之外,谢俊奇表示还有一些具体的基础工作要做。一是开展全面土地确权工作。根据法律,对全部土地的所有权进行确权。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要把国有土地所有(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早点确定下来。在此基础上,加快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工作。二是开展全面的、精细的土地权属调查,形成准确可靠的土地权属数据库。三是开展土地总登记工作,实现全覆盖。四是加强土地日常登记工作,做到权属信息的实时更新。五是完善土地信息系统,在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向全社会提供土地权属信息。

 
 
  政策法规 更多>>
· 固原市西吉县葫芦河砂石矿区矿山地
· 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东兴村土地整理
· 重庆市酉阳县龙潭镇石营等(6)个
· 国土资源部关于2011年第二次颁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永岁乡
· 广东省德庆县金山金矿普查探矿权挂
· 国土资源部关于2011年第二次颁
  国土风采 更多>>
· 治理稀土滥采 须让杀鸡取卵者得不
· 审计署:土地管理仍存混乱十四个市
· 国土资源部将在全国推广执法视频监
· 国土部将三管齐下加强开采总量控制
· 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
· 国土资源部公布第六批19处国家地
· 国土部通报五起违法用地案件
频道首页 | 资源要闻 | 国土风采 | 关注地产 | 矿业观察 | 政策法规 | 国土人物 | 举案说法 | 资源评论 | 团队风采
  版权所有:聚焦国土 - 中国法律网5Law.cn
电话:4009-222-148 15890688808
邮箱:service@5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