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布的《2010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50万公顷,超过同期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保持了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对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单纯的农田整理,到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农村土地整治的范围逐渐扩大,目标趋向多元,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也日益重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各项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农村土地整治已不能简单地被视为一项技术工程,它还是一项社会工程。
农村土地整治除了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的技术性调整,还必然存在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比如,通过整治新增的耕地,数量的增加只需在土地台账上做数字的变更,而如何再分配,却是一个各方利益平衡的复杂过程,往往也是最难且最耗时间的。
土地之上存在各种权利,人作为主体利用土地,享有相关权利及随之而来的利益。如今,人们对自身权利的保护意识已经越来越强,利益调整中的正当诉求,我们不应去回避。农村土地整治亦是如此,因为有了人的参与,考虑人的因素和作用是很重要的基础,采用政府强令式手段去推行往往适得其反,而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花更多时间去充分倾听利益相关人的诉求,是必然选择。
因此,不得不再次提出土地整治中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公众参与一直在提,颇有些老调重谈,但事实上却停留在口号阶段,付诸实践者甚少。如果土地整治只见土地不见人,忽视人的核心作用,不重视人的意愿,便会偏离轨道,失去灵魂,更得不到群众的认可。因而必须准确地把握好群众意愿,而此关键在于创造一个公开透明的公众参与环境,让利益相关人表其所想,最终达成一致,这样的土地整治才是吸纳群众建议、解决群众所需。
除了平衡人地关系,部门协作也非常重要。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所涉农业、水利、交通、林业等诸多部门,非国土资源部门一家所能为。土地整治的方案设计、实施、投资等,都需征求各部门意见并形成合力。就拿资金投入来说,以前各部门专注于分头投资,规模效应难免不佳,而通过土地整治有效聚合各部门相关资金,不仅可解决资金筹措难的问题,也可使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真正用在刀刃上。
由此,寻找各种利益关系调整的最佳平衡点也成为农村土地整治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诸如如何让整治之行径更贴切符合群众所需,如何确保整治之后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有提高等,这些内容的加入,意味着农村土地整治不仅仅是个技术活,更应看作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