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新闻热线:
4006 222 148
service@5Law.cn
频道首页 国土要闻 举案说法 国土风采 国土人物 关注地产 矿业观察 政策法规 资源评论 法律顾问
  最新公告:
·村民采石毁植被 新密国土局不清楚是否自己辖区  ·强化土地执法力度 优化用地环境   ·内乡县: 林木采伐管理科学、规范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举案说法 >> 浏览  

荒地不是无主地 用地也要办手续

2011-11-4 9:57:55   来源: 作者:杜 欢
 

  2008年,某企业发现一宗荒地无人使用,便对荒地进行了平整,盖起了办公楼。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检查该公司的用地手续时发现,这宗地是国有荒地。该企业则认为,荒地就是无主土地,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那么,荒地是不是无主土地,能不能随意占用呢?

  《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建设用地是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都属于未利用地。可见,荒地属于未利用地的范畴。荒地按照所有权的性质又可以分为国有荒地和集体所有荒地,即使有些国有荒地或集体所有荒地没有确认使用权人,也不能说就是无主土地。要获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没办手续就开荒建房,属于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应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在荒地里修建的办公楼,则应根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没收或拆除。同时,可以对该企业并处罚款。 

 
 
  政策法规 更多>>
· 固原市西吉县葫芦河砂石矿区矿山地
· 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东兴村土地整理
· 重庆市酉阳县龙潭镇石营等(6)个
· 国土资源部关于2011年第二次颁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永岁乡
· 广东省德庆县金山金矿普查探矿权挂
· 国土资源部关于2011年第二次颁
  国土风采 更多>>
· 治理稀土滥采 须让杀鸡取卵者得不
· 审计署:土地管理仍存混乱十四个市
· 国土资源部将在全国推广执法视频监
· 国土部将三管齐下加强开采总量控制
· 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
· 国土资源部公布第六批19处国家地
· 国土部通报五起违法用地案件
频道首页 | 资源要闻 | 国土风采 | 关注地产 | 矿业观察 | 政策法规 | 国土人物 | 举案说法 | 资源评论 | 团队风采
  版权所有:聚焦国土 - 中国法律网5Law.cn
电话:4009-222-148 15890688808
邮箱:service@5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