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与21个省级人民政府以及6个中央矿业企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启动首批40个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盐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榜上有名。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福顺代表青海省出席仪式并签署协议。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出席并为56家示范基地建设单位授牌,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分别讲话,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汪民和张少春与21个省级人民政府、6个中央矿业企业负责人签署合作协议。
大力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是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和国务院176次常务会议精神,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和推动矿业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
贠小苏表示,国土资源部将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从资源配置、矿业用地、专项资金等方面对示范基地建设给予政策倾斜和大力支持,同时将会同财政部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通过中央、地方、企业三方联动,优势互补,建设一批破难题、带全局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积极为提升资源供给能力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财政部2010年起就与国土资源部共同设立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2010年至2012年共安排81亿元支持1000多个项目。在此基础上,两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由支持单个项目和矿井改为集中连片,确定了40个具有规模效应、示范效果比较显著、积极性比较高的矿山企业作为示范基地,由中央财政计划用5年时间,投入资金200亿元用于示范基地建设。
张少春表示,对于进展快、资金使用规范、自筹资金到位、成效显著、无违法违纪行为的,两部将加大支持力度;对进展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采取停拨资金、核减预算或追缴已拨资金等措施;对于问题较大且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示范基地资格。
受省政府委托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编制完成了《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盐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规划大纲》,并通过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组织的评审,列入国家确定的首批40个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根据规划审查结果,国家初步确定补助我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资金3.7亿元,同时确定在规划实施后,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评价,逐年加大或减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