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1 |
宗地面积: |
165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泗门镇汝湖路南侧河塍路东侧地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4-1.6 |
建筑密度(%): |
25-32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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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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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570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备注: |
该地块为住宅商业用地,临汝湖路、河塍路可适当结建商业用房。 |
宗地编号: |
2 |
宗地面积: |
298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泗门镇汝湖路南侧河塍路西侧地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4-1.6 |
建筑密度(%): |
25-32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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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2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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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1184.37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备注: |
该地块为住宅商业用地,临汝湖路、河塍路可适当结建商业用房。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22日 至 2011年11月23日 到 余姚市大黄桥路68号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22日 至 2011年11月23日 到 余姚市大黄桥路68号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23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1月25日14时30分 在 余姚市丰山路188号余姚市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有意竞买者报名时须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余姚市大黄桥路6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707840 开户单位: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余姚支行 银行帐号:702042910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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