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禄劝县人民政府批准,禄劝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禄劝屏山街道办旧县村民委员会练甸村西侧,禄大公路旁
宗地编号: |
LQ-G2011T-004 |
宗地面积: |
54526.7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禄劝屏山街道办旧县村民委员会练甸村西侧,禄大公路旁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3 |
建筑密度(%): |
<28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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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07.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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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起始价: |
3691.4769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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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LQ-G2011T-005 |
宗地面积: |
81.39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禄劝屏山街道办旧县村民委员会练甸村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 |
建筑密度(%): |
<28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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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8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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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起始价: |
5424.8435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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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LQ-G2011T-004号地块商服用地中的20亩须用于星级酒店建设。2、竞得人应按规划及设计要求建设掌鸠河风雨桥一座和掌鸠河练甸村吊桥至董家营大桥沿岸的河滨绿化景观带(该段的河堤改造由政府负责)。3、禄大公路一侧必须后退建筑红线6米。4、出让地块中现有的县城应急取水点及相关设施须保留。 |
宗地编号: |
LQ-G2011T-006 |
宗地面积: |
82.5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禄劝屏山街道办旧县村民委员会练甸村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 |
建筑密度(%): |
<28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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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704.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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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起始价: |
5499.2248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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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LQ-G2011T-004号地块商服用地中的20亩须用于星级酒店建设。2、竞得人应按规划及设计要求建设掌鸠河风雨桥一座和掌鸠河练甸村吊桥至董家营大桥沿岸的河滨绿化景观带(该段的河堤改造由政府负责)。3、禄大公路一侧必须后退建筑红线6米。4、出让地块中现有的县城应急取水点及相关设施须保留。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2日 至 2011年11月29日 到 昆明星迪嘉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02日 至 2011年11月29日 到 昆明星迪嘉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9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29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1月30日15时30分 在 禄劝国土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34号如意大厦五楼 联 系 人:黄卫 联系电话:08713640895 1390884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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