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问题进行了第31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学习会时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落实节约优先战略,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相协调。通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有一些肤浅的体会和认识。
一、学习体会
为了推进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部党组积极主动争取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7月20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时隔一个月,中央政治局又集体学习土地管理制度问题。一方面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另一方面也说明部党组工作方式的创新。
(一)土地管理工作要实现新的跃升,必须把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意志上升为党的意志、政府意志和社会意志。20多年来,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胡总书记在讲话中给予了高度肯定,但是土地管理事业发展到今天,也面临着很多困惑和两难局面。要突破这一局面,实现土地管理工作新的跃升,现在看起来,光靠土地管理部门一家还勉为其力,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土地督察提供了新的依据和重要内容,我们必须结合日常督察工作加大宣传的力度。
(二)土地督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了当前和今后土地管理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还专门提到了要加大土地督察的力度,值得土地督察机构认真研究和深入思考。每个方面的重点工作都有土地督察的文章可做,每个方面的重点工作都可以加大土地督察的力度。
(三)土地督察必须加快从督察国土资源系统向督察国土资源领域延伸。要加快建立土地督察的共同责任机制,推动实现总书记提出的土地管理新的工作格局,土地督察责无旁贷也大有可为,土地督察机构必须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模式,真正履行对政府的监督职能。最近,总督察办在研究制定针对涉地部门的督察意见,意见出台后需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二、有关建议
通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督察职能,有三点建议。
(一)平衡好例行督察工作重心。我局现在开展的例行督察工作,主要围绕“两条主线”展开,一条主线是上一年的卫片变化图斑,另一条主线是“批、供、登、补、查”的情况,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信访核查等事项都作为附带,建议今后开展例行督察时,进一步平衡好工作重心。
(二)信访需引起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加大土地督察和执法力度,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局接待的信访、上访量呈上升趋势,来访群众绝大部分是被征地农民,妥善解决这些来访群众的合理诉求,是维护他们利益的重要体现。同时,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也是督察机构掌握工作信息的重要渠道,建议进一步增强敏锐性和信访快速反应机制。
(三)审核督察要进一步提高效用。像例行督察一样重视审核督察,充分发挥审核督察作为三大核心业务之一的重要功能,使审核督察在耕地保护、土地调控等发面发挥更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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