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评论员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强调切实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这给各级党委和政府传达了一个明确的政策信号:新时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仅要从思想观念上切实转变发展理念,更要在实际行动中坚持和完善“最严格”制度,切实以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最严格”是为了“可持续”。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同比增长17.6%,其中工矿仓储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同比分别增长35.3%、4.9%和14%。尽管各类建设用地供应量在“增”,但包括涉及耕地的全国违法用地数量、面积却不“减”反“升”。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有些地方在“十二五”起步和换届之年的发展冲动下,出现了沿袭粗放型发展老路子的倾向。在这种背景下,胡锦涛总书记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坚持和完善“最严格”制度的要求,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可以及时纠偏、凝聚共识,把各地发展思路统一到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
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制度,实际上就是以土地资源为“硬约束”,在保障发展中强化资源保护,在保护资源中促进科学发展。“十二五”期间,资源约束和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不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应该统筹发展与保护,兼顾当前与长远,把精力放在破两难、促双保上。
切实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破两难、促双保的基础保障。《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纲要》将耕地保有量18.18亿亩确定为约束性指标,要求必须采取更为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新时期,耕地保护要继续探索“强化管控性保护、加强建设性保护、完善激励性保护”的新路子,推进耕地保护进入数量、质量和生态管理并重的新阶段。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严控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逐步推进耕地质量等级监测等管控措施不能放松。同时,加强以建设促保护的力度,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力争实现“十二五”期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补充耕地2400万亩的目标。此外,还要探索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等激励性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切实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是破两难、促双保的根本出路。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降低30%首次写入了国家“十二五”规划,也是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重大指标。降低经济增长对土地资源的消耗,一方面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推进土地管理方式从“以需定供”向供需双向调节转变。另一方面,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构建约束监管、政策激励和考评奖惩机制,引导建设占地瞄准盘活存量和高效利用,以用地结构调整拉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而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节约集约既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更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向来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中之重。当前,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首次考核已经启动,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式县(市)创建活动也在全面推进。土地资源管理应加快改革创新的步伐,对各地构建共同责任机制的新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新做法等有益经验进行制度层面的总结与提炼,做好法律法规的修订、衔接,以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转变,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要求坚持和完善“最严格”制度,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坚定了信念,提振了信心。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及时跟进科学发展的实际需求,深化改革创新,善治善为,着力提升保障和服务发展水平,强化资源保护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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