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王 爽)10月18日,河北省地质勘查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传达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的意见》,对培育和规范地质勘查市场进行部署。
根据《意见》,河北省将大力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今后所有新设立的探矿权一律安排在政府公布的三类勘查区(即重点勘查区、风险勘查区、一般勘查区)内,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出让。对重点勘查区,要区分不同情况,或者实行财政投入先行,达到一定勘查程度后实行商业勘查跟进,出让探矿权;或者由财政直接投资完成详查或勘探。对风险勘查区,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以市场方式公开出让探矿权,探矿人享有所有权益。对一般勘查区,因界定的是以建筑材料为主的矿种,可以不设探矿权,以市场方式直接出让采矿权。
为积极培育和规范地质勘查市场,河北省要求妥善处理国有地勘单位已有探矿权。加强矿业权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要求加强项目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地勘专项资金作用,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国有地勘单位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尽最大努力运用国家基金为河北省服务。同时欢迎中直驻冀地勘单位申报省级地勘专项基金项目,要求基层地勘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将地勘专项资金项目做实,力争多出成果,出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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