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新闻热线:
4006 222 148
service@5Law.cn
频道首页 国土要闻 举案说法 国土风采 国土人物 关注地产 矿业观察 政策法规 资源评论 法律顾问
  最新公告:
·村民采石毁植被 新密国土局不清楚是否自己辖区  ·强化土地执法力度 优化用地环境   ·内乡县: 林木采伐管理科学、规范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关注地产 >> 浏览  

专家:控房价应先改变"招拍挂"的土地供应方式

2011-10-29 9:20:39   来源: 作者:
 

   经济学者赵海均今日就解决居民住房和抑制房价问题发表博文。他认为,住房问题是一系列复杂因素的综合反映,不仅与市场化和城镇化过程中速度太快,周期太短有关,也与中国的金融市场不发达等其它方面有关。这些问题解决起来是一个系统工程,控制房价或者不停地打压房价不应放松。对房价的控制,还应该采取更多的实质性措施。从短期来看,对于住房问题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对土地供应方式和价格形成机制加以合理调整。特别是改革“招拍挂”的土地供应方式。从长期来看,要认清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通过发展模式的调整转变来解决住房问题。

  文章指出,在当前事权与财权不对等的财税体制下,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仍然难以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总想把土地价格抬上去,而“招拍挂”的土地供应方式更是助推了地价的上涨。如果不采取实质性的措施,有序改革财税体制,不断调整土地的供应方式、数量以及供应的价格,那么房价调控都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文章分析称,长期来看,在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最根本是要转变城市发展模式。把城镇化引向未来新型城市、新型城镇和新型农村的发展道路,即围绕大城市四周不断发展的小城镇,伴随着规模的扩大和功能的提升,逐渐增强了吸纳人口和扩大就业的能力的“串葡萄”模式。更好地满足居民的住宅需求、平抑房价。

  倘若上述各项工作能够合理到位,那么住房问题,特别是城镇职工的保障性住房问题以及农村种地收入人口的住房问题就能够得到有效解决。最终百姓在合理价格范围内拥有自己的住房。




 
 
  政策法规 更多>>
· 固原市西吉县葫芦河砂石矿区矿山地
· 重庆市垫江县高安镇东兴村土地整理
· 重庆市酉阳县龙潭镇石营等(6)个
· 国土资源部关于2011年第二次颁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永岁乡
· 广东省德庆县金山金矿普查探矿权挂
· 国土资源部关于2011年第二次颁
  国土风采 更多>>
· 治理稀土滥采 须让杀鸡取卵者得不
· 审计署:土地管理仍存混乱十四个市
· 国土资源部将在全国推广执法视频监
· 国土部将三管齐下加强开采总量控制
· 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
· 国土资源部公布第六批19处国家地
· 国土部通报五起违法用地案件
频道首页 | 资源要闻 | 国土风采 | 关注地产 | 矿业观察 | 政策法规 | 国土人物 | 举案说法 | 资源评论 | 团队风采
  版权所有:聚焦国土 - 中国法律网5Law.cn
电话:4009-222-148 15890688808
邮箱:service@5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