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党政同责 铁腕攻坚 从11月下旬开始,一场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在郑州市全面展开。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已整治违法用地1511宗,面积11877亩,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246万平方米。 近年来,一些人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违法用地现象屡禁不止,在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影响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郑州市委、市政府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深刻认识到,要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违法用地行为必须纠正,整治违法用地势在必行。 整改不到位 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 11月24日,郑州市召开全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动员大会。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王文超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在保护耕地和执法监管方面担负主体责任,各级部门负有共同责任,对不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当地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郑州市市长赵建才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不但要对第八次卫片发生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治,还要对2006年以来和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进行彻底整治,并在会上与各县(市)区政府当场签订整治目标责任书;会议还宣布了对违法用地严重的三个乡镇主要领导免去党内外职务的决定。会后,各县(市)、区迅速成立了由当地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领导机构,一场铁腕整治违法用地行为的攻坚战在郑州市随即打响。 维护群众利益 依法依规整治违法用地 整治违法用地、拆除违法建筑物势必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为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社会稳定,郑州市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关注民生放在重要位置,确立了“鼓励自行拆除,减少强制拆除”的原则。实行自拆补助金制度,对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每平方米补助50—100元的自拆费用;对拆除建筑物上有合法工商、卫生、税务等经营执照的商店、工厂、仓库等项目,组织相关单位重新划定经营区域,确保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坚持边拆除边复耕,一些失地群众重新获得耕地。 在整治违法用地工作中,郑州市牢牢把握依法行政这个尺度,坚持依法依规处理问题。由纪委、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土资源等部门抽调人员联合执法。对一些经说服教育无效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截至目前,全市移送公安机关55宗101人,公安机关已立案19宗21人,已公诉批捕5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12人,已追究责任9人。 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为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确保违法用地现象不反弹,郑州市正在加紧制订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在强化乡(镇)国土所开展土地执法的同时,增设或配齐村组土地信息员,前移土地执法关口,对违法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二是设立全市耕地保护基金,拿出专项资金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补贴,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实行全方位、全时段的动态巡查,坚决遏制新的违法用地问题发生。四是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合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合力,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 空前的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力度,在郑州市引起强烈反响,各级党委政府的保护耕地和执法监管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强化,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氛围明显增强,违法用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土地市场秩序更加有序规范,也进一步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洛阳:“飓风行动” 重拳出击 近日,为切实解决土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彻底扭转被动局面和不良影响,洛阳市掀起了专项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的“飓风行动”。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135宗违法用地中,已自行纠正10宗,立案125宗,查处和查结125宗,立案查结率100%。对违法用地上的构建物依法符合没收条件的,全部予以没收;依法符合拆除条件的,全部予以拆除。收取罚没款1984.0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5宗21人,已追究刑事责任4人;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处级1人,科级20人。 特别重大案件 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包案 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洛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连维良亲自安排在全市开展“飓风行动”,对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进行专项整治,市长郭洪昌任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保障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保证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洛阳市委、市政府要求各有关单位痛下决心,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对没有处理到位的违法用地,必须依法做到六个到位,即拆除到位、复耕到位、没收到位、行政处罚到位、司法移送到位、责任人处理到位;对整改工作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到位、行动不迅速、工作不扎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市委、市政府将启动责任调查和追究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为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洛阳市建立了严格的工作制度。如疑难案件周报制度,将疑难案件纳入周报进行督办,不解决问题不下周报,直至办结销号;重大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对特别重大案件,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包案,确保问题解决,所有案件均包案到人。 落实问责制度 强化土地管理和执法监管 洛阳市委、市政府强调,要以这次执法整改为契机,变被动为主动,在强化政府职能、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强化土地管理和执法监管。 强化政府职责,落实耕地保护“红线”第一责任人。11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意见》,明确保护耕地、制止违法占地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绩效考核。 认真落实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共同保护责任,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查处制度。严格落实土地违法行为问责制度。严格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都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领导人的责任。 推广完善村级土地协管员制度。在全市推广完善村级土地协管员制度,在所有行政村设立土地协管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到位,进一步完善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的工作机制,努力减少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构建快速反映机制,切实将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建立各级政府违法用地逐级报告制度。从明年起,在全市建立各级政府对新发生违法用地逐级报告制度,即乡政府周报告和县政府月报告制度。通过该项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明确县(市、区)、乡(镇)政府对土地违法行为的监管责任,实现从发现到查处的全程监控。
开封:全程监控 全面清理 日前,一场声势浩大的集中整治土地违法行为的战役正在开封打响。截至2008年12月31日,开封已对违法用地单位已下处罚决定9份,没收地上建筑物4.78万平方米,移送公安机关5宗5人,纪检机关追究党政纪责任11人(其中副县级1人)。 开封市委书记刘长春、市长周以忠强调,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保护耕地,严肃查处违法用地,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迅速整改,决不能因为违法用地影响到全市依法保障发展用地的大局。 对违法用地 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 12月份以来,开封市连续几次召开会议,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彻底扭转土地执法被动局面。 开封市委、市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要及时接收,从快处理,对违法当事人严厉打击。一要彻底规范整治黄河滩区;二要提高认识,深刻检讨,认真整改;三是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不但要对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出的违法用地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处理到位,还要对以前发生的各类违法案件进行排查整治处理到位,做到该拆的拆,该收的收,该处理人的处理人,决不姑息迁就;四是要求党政同责,在各级党委、政府中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 目前,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对原未立案的敬老院项目已立案调查;化工园区道路用地涉案汪屯乡政府正、副乡长已处理到位,魏都路项目涉案开发区管委会主管领导正在处理;金明区政府、市河务局已对滩区内窑厂积极实施规划,并加快了整治进度。 建立长效机制 全程监控土地违法行为 为严格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从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开封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的通知》,要求实行党政同责,市、县、乡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联同,共建共同责任机制,彻底通过这次整治将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纠正到位。 结合开封实际,这次集中整治将分二个阶段进行:一是对本次集中整治范围内的违法违规用地,必须在12月31日前对事、对人、对地上建筑物整治到位。二是2007年以来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须在2008年12月31日前清查到位,2009年3月底前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全部处理到位。对整治不力的实行问责,对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同时,开封市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范在前、及时发现、制止有效、督查到位”的工作机制,将查处违法用地的关口前移,在早发现、早制止上下功夫,加大土地执法巡查密度和力度,对未批先占、边占边报、占而不报、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以租代征等土地违法案件全面清理,严肃查处。从2009年起,开封市将建立各级政府对新发生违法用地逐级报告制度,在全市范围内设立村级土地协管员,建立健全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的工作机制,努力减少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从发现到查处的全程监控。 焦作:完善机制 快速整改 从2008年12月2日开始,一场声势浩大的整治违法用地的行动在焦作掀起。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焦作市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彻底整改。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共拆除违法建筑物15宗,收缴罚款197万元,没收建筑物23宗,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快速整改 案件全部移交移送到位 整治行动开始后,市委书记路国贤、市长孙立坤等主要领导相继做出做出了重要批示和安排,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国家加强土地管理、制止违法违规用地的严肃性,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克服一切困难,积极整改、主动整改、快速整改、彻底整改,对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问题坚决依法处理到位。 焦作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城区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组织,主管领导要亲自协调,安排专人负责,并抓好督促落实。凡不负责任、处理不到位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重的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该免职的免职,该处理的坚决处理,各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务必在12月16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并每天将整改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截至目前,焦作市所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没收的建筑物移交、追究刑事的案件全部移交移送到位,对违法责任人的党政纪处分也全部落实到位。 完善机制 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焦作市委、市政府要求,通过这次整改,要痛下决心狠抓土地管理工作,依法管地,科学用地,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为此,焦作市决定,该拆除建筑物的坚决全部拆除到位,对已经拆除建筑物的违法用地,做好后续工作,确保恢复土地原貌,能复耕地的,坚决恢复耕种。对全市的违法用地进行集中整治。凡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城市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的违法用地,特别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用地,要坚决拆除其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 在这次整改行动中,焦作市积极探索完善土地管理机制。一方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政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做的不到位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从2009年开始,我们将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15%以内列入政府考核目标。另一方面优化发展用地空间,充分利用全市的地貌,制订“四向四要”的发展战略,即向黄河滩区要农业用地,五年开发20万亩耕地,向太行山前坡地要工业用地,向空间拓展要建设用地,向城市北部浅山区要城市发展用地,减少城市发展占用耕地。 同时,为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焦作市决定,要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量,完善监察、法院、公安、检察、国土、规划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巡查责任机制,保证违法占地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成立国土资源警察支队,壮大执法队伍,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有效遏制和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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