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记者王秋欣 实习生 张晓颐) 灵宝市五帝产业集聚区违法用地,灵宝市常务副市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洛阳信诚粮油市场违法用地,洛阳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登封市委书记张学军向郑州市委作出深刻检查……
昨天,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监管促进依法依规用地的通知》,公布了5起典型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表示,下一阶段将加大土地管理的行政问责力度。
【案件一】灵宝市五帝产业集聚区违法用地案件
【案件情况】
2007年12月29日,灵宝市五帝产业集聚区第一批需征收土地327.2亩,省政府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灵宝市2007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的文件给予了批准,但灵宝市政府尚未供地;而第二批征收土地517亩、第三批征收土地241.8亩,只是上报省政府,等待批复。随后,灵宝市五帝产业集聚区在征地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强行对第一批327.2亩土地进行圈占并建设围墙200米;对申报的第二、第三批土地,在未获得省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发布清理公告并对约450亩土地进行了地上附着物清理,损害了群众利益。2009年4月2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该案件进行了曝光。
【处理结果】
责成灵宝市委、市政府向三门峡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灵宝市委书记吕均平、市长乔长青向三门峡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给予灵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永瑞行政警告处分;免去黄松涛的大王镇党委书记、委员,五帝产业集聚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李建强的灵宝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给予灵宝市土地管理局阳店土地管理中心所所长(副科级)翟海江行政记过处分。省国土资源厅决定除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外,对灵宝市用地实施暂时限批。
【案件二】洛阳信诚粮油市场违法用地案件
【案件情况】
洛阳信诚粮油市场位于洛龙区安乐镇西岗村,由洛阳市信诚粮油副食商贸公司投资建设。2002年8月,信诚粮油副食商贸公司与西岗村村委签订土地合同书,租用该村一般耕地42亩拟建设粮油仓库,从2007年10月起,该企业开始圈地进行建设。洛龙区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占地行为,拆除围墙。但是,2008年3月时,该企业再次进地建设,洛龙区国土资源局依法进行制止,并强行拆除了部分在建仓库墙体。2008年5月5日,洛龙区国土资源局依法向信诚粮油副食商贸公司下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对企业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56万元)。但是后来,洛阳市优化办、减负办和洛龙区优化办研究后又决定,对该企业不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因土地未复耕到位,当地群众非常不满意。后来,该案件被《人民日报》报道。
【处理结果】
给予洛阳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市减负办主任回建国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洛龙区副区长孙中信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洛龙区优化办主任郭金豹停职检查;给予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法制科科长霍建华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洛龙区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副队长蒋旭峰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洛龙区安乐镇土地城建所所长张占国行政撤职处分。目前,土地已复耕,追缴罚款56万元。
【案件三】林州市陵阳镇修路毁麦案件
【案件情况】
这一案件的缘由,是林州市陵阳镇政府计划修建一条长3500米、宽35米的乡村公路。在2009年5月1日凌晨,该镇南陵阳村在镇政府的支持下,没有办理任何用地手续,就动用了10余台铲车,将规划修路范围内长1100米、宽35米,共57.75亩耕地,长500米、宽35米,共26.25亩蔬菜地,以及其他农用地30多亩,全部夷为平地。后来经林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类鉴定,该地块并不符合陵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有75.6亩是属于基本农田用地的。由于制止及时,这片地的耕地种植条件幸运地没有被彻底破坏。
【处理结果】
责成林州市委、市政府向安阳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陵阳镇委、镇政府和陵阳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王志国,镇党委副书记、代镇长李红海向林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给予陵阳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王志国党内警告处分;免去陈书平的陵阳镇政府副镇长职务;给予南陵阳村党支部书记李林喜、副书记张长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土地已复耕,并以每亩1200元对群众进行了补偿。
【案件四】郏县招商引资非法圈占基本农田案件
【案件情况】
2008年5月,郏县政府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通过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非法批准河南圣光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扩大用地范围,圈占王集乡寨子村集体农用地157亩(均为一般耕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进行建设),并按每亩3.7万元土地价格支付征地补偿款给农户。2008年8月,县政府又以同样形式,同意祥瑞铝箔加工厂圈占寨子村基本农田280亩(尚未实施建设),从而形成了违法圈占437亩耕地的事实。
【处理结果】
给予郏县副县长宁和平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王集乡副乡长赵富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王集乡村镇发展中心主任李红伟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王集乡寨子村党支部书记杨秋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祥瑞铝箔加工厂非法建设的围墙已被拆除,土地已复耕。对河南圣光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圈占的157亩集体农用地,已补办用地手续。
【案件五】登封市嵩阳火力发电厂项目违法占地案件
【案件情况】
2004年2月,嵩阳电厂在未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的情况下,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违法占地、顶风违法违规建设。2004年3月,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发现了这宗违法用地案件并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停止违法占地行为,但是,该项目投资主体之一的向阳公司对此置若罔闻,继续违法建设。
8月份,登封市政府收到登封市国土资源局的有关报告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用地行为。9月份,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将此案移送到登封市公安局,登封市公安局在受理这一案件后,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办,这期间,该项目一直都没有停止建设。
2005年1月,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又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拆除违法占地所建建筑物及其他配套设施,并处罚款401万元,但向阳公司并没有执行。直到2006年12月,该项目的另一投资主体嵩颖公司才向登封市财政局交纳了401万元违法占地罚款。经现场勘测,该项目违法占地面积约为300亩,其中基本农田293.65亩,其他农用地(主要为田间道路)6.72亩,所占土地范围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际上,已经毁坏的土地面积多达219.586亩。
而这一项目也“生米煮成了熟饭”,基本完工,累计投资已经多达7.17亿元。据悉,该案件被审计署《审计要情》反映。
【处理结果】
对向阳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州市人大代表董松年,嵩颖公司法定代表人、登封市政协常委李铁林以涉嫌破坏耕地罪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给予郑州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时任登封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松林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登封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吴福民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登封市委常委、嵩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副主任(时任大冶镇党委书记)裴松宪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登封市卫生局局长(时任大冶镇镇长)魏松建行政记过处分;责成登封市委书记张学军向郑州市委作出深刻检查;给予登封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兆甲(分管治安等工作)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原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展规划处处长陈建超行政警告处分;责成省水利厅副厅长于合群(分管水政水资源等工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郑州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由郑州市政府责成项目投资单位限期拆除,并切实做好职工安置、失地农民补偿、债务清偿、社会稳定等善后工作。
【今后举措】加大土地管理行政问责力度
除了公布5起典型案件外,今后,为杜绝“未批先占、未供先用、以租代征、侵害群众土地合法权益”等类似事件的发生,省政府还在通知中要求,今后将严格禁止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严禁以建设产业集聚区的名义非法圈占土地,严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设施农业等名义违法圈占土地或进行房地产开发,严禁以各种名义擅自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建设项目用地违反国家政策未批先占、边报边占,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害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省将继续强力推进违法违规用地集中清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严格土地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土地管理责任,加大土地管理的行政问责力度。
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在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规定标准,以及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出现违法违规用地严重问题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将严格实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