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严格纠正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从12月14日起至2010年1月31日,济源市全面展开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专项清查工作。清查范围包括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重点为工程建设领导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与镇(街道)、村(居委会)签订征地、占地、租地协议而圈占土地的行为;未报即用、未批先用、未供即用、批少占多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骗取批准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等。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分4个阶段。其中,12月14日至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镇街道要组建相应的机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市直有关单位依据各自职能,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开展清查工作,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12月16日至2010年1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镇街道要全面排查本区域内的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进行查处和纠正。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1月22日为整改处理阶段,各镇街道要按照要求,及时整改进展情况。2010年1月23日至2010年1月31日为验收总结阶段,市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走访当事人等形式对各镇和街道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为了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用地观念、严格土地监管、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在专项清查活动开展过程中,该市还进一步强化督察,从12月16日开始,市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工作领导小组将派督察组对各镇、街道的工作动员和部署情况进行督察。同时,他们还将加强对全市自查、整改和处理情况的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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