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5日凌晨1时许,河池市环江县洛阳镇雅脉村男子石顺兵,因与女友刘某发生感情纠葛,惨无人道地将其一家5人杀死,把2人砍致重伤,然后逃至深山躲藏。警方随后迅速出动,紧急集合武警、公安消防等数百人员冒雨搜山,并在各个路口设卡检查,向过往车辆发放通缉令。当天下午5时许,石顺兵被武警战士和公安民警擒获归案。在庭审中,石顺兵对其所犯罪行均供认不讳,最后以其有3个未成年小孩无人抚养为由,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免于死罪。
一审法院认为,石顺兵为泄私愤,灭绝人性,残忍杀戮刘家7口人,手段极其残忍,不足以减轻罪责。法院认为,未成年子女唯一抚养人的身份不是对罪犯从轻处罚的法定理由,因此对石顺兵从轻处罚的请求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