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犯罪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打击酒驾”毫无疑问是2009年最热门的法制词汇之一。2009年,因酒后驾驶导致特大交通事故的惨剧一次又一次地在全国多个地方被“复制”。
面对社会的广泛关注,2009年8月15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严打酒后驾驶行动,截至年底,全国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6.7万起,其中醉酒驾驶3.8万起。
去年,“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死刑案”“广东黎景全醉酒驾车死刑案”最终对被告人黎景全和被告人孙伟铭分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后,最高法院就醉酒驾车犯罪的有关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今后对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意味着今后造成严重后果的醉驾肇事者将面临严重的刑罚。
“为了有效惩治并预防醉酒驾车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人民法院应当正确适用法律,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依法严惩醉酒驾车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黄尔梅表明了最高法院的态度。
打击各种违法犯罪,严惩犯罪分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2009年,中央政法机关围绕自身使命,全力以赴,在惩治犯罪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国公安机关“打拐”专项行动6个月成功解救被拐儿童2008人,把一个个孩子送回父母怀抱;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10个月内查处发票犯罪案件3205起,避免了巨额税款流失;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两个月内查处醉酒驾驶1.9万起,拒绝酒后驾驶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对刘烈勇、陈小辉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了审理。该案涉案被告人共21人,其中17人被以涉黑罪名指控。被告人刘烈勇、陈小辉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依法执行死刑。
为更加准确、有力地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并借鉴各地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专门召开座谈会分析,对司法实践中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应如何适用法律达成共识,并于2009年12月下发了座谈会的会议纪要。
有关专家认为,中央政法三机关的这一措施将对各级政法机关正确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发挥积极作用。
应对危机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经济形势变化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不断出现。
“金融危机对于我国实体经济影响较大,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以及房地产纠纷等类型的案件增长明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说。
2009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案件9739924件,审结、执结8780007件,同比分别增长6.35%和7.51%。
面对危机,中央政法机关灵活“应变”,把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这一时期工作部署的“重中之重”,围绕中心,着眼大局,保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落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审理各类纠纷、案件中出现的新问题,最高法院相继发布了《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一系列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释,加强了对涉及金融、民生领域案件纠纷的审判。
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也多次提出:“各级法院要密切关注经济社会的新变化,提高对各类敏感问题发展趋势的预测能力和疑难复杂问题的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审判经验。”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最高检主动服务第一要务,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
最高检统计数字显示,去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商业贿赂案件6277件6842人,涉案总金额人民币9.18亿余元。
司法部立足于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开展了“千家企业法律体检”、“百名律师进百家企业”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还开展了“人民调解进万家”活动,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仅去年上半年,各地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书面协议的矛盾纠纷310多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6%。
惩治腐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今年1月1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贪污案。随着黄松有案的审理,惩治司法腐败再次成为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
近年来,中国司法领域腐败问题日益突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一问题,我国最高司法机关掀起了廉洁建设热潮,着力打造“干净司法”,从源头上控制“腐败污染”。
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关于巡视工作的暂行办法》《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等重要制度规范。
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各级法院经查属实并处理完结或已作出初步处理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294人。其中,116人被移送司法处理,12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4人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或受到其他处理。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这些制度规定的建立、完善和落实,从机制和制度的层面强化了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内部监督,为公正司法和廉洁司法提供了有力保证,也使人民法院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得到了极大的充实和完善。
2009年10月,最高检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严禁检察官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案件利害关系人或者单位及其所委托的人以任何名义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凭证以及干股等;严禁参加其安排的宴请、娱乐休闲、旅游度假等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活动等等。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认为,“两高”的做法为司法人员设置了“高压线”,有利于司法人员抛弃个人关系,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做到“准确”司法、公正司法。
为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执法水平,中央政法机关从加强自身建设入手,相继开展了对基层政法官员的大培训。
去年9月,全国有近1000名县级法院院长分四批接受培训。
去年6月,司法部组织的第一批全国监狱长培训在河北保定结束,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25名监狱长完成了10天的培训。
从去年2月18日至5月底,全国近3000名县级公安局长先后分6期进京参加了培训。如此大规模的集中培训,在新中国公安史上也是第一次。
去年2月26日,第一期全国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轮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开班。这是中国检察历史上第一次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组织的全国基层检察长轮训。
……
2010年,中国政法机关将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纳入第一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