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书记代理律师开庭前一天“罢工”
法警先安排她坐在旁听席第一排,然后告诉她,庭审时,她作为被害人家属,就坐在公诉人背后。
8时30分准时开庭,被告人张治安被法警押进法庭。
“张治安穿着黑夹克,还是当书记的那个发型,精神焕发、红光满面;汪成身穿着黄色囚服,神情沮丧。”李国福的女婿张俊豪描述了他在法庭上见到的张治安和汪成。
张治安曾任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区委书记,因修建豪华办公楼而被称为“白宫书记”。李国福多次举报张治安经济问题,遭到张治安报复陷害,后在监狱医院内非正常死亡。此外,张治安还涉嫌受贿350多万元。(见本报2008年4月22日报道《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调查》)
在庭审前一天,张治安的辩护律师突然拒绝为他辩护,芜湖中院特地为张治安指派了一名律师。张治安以该律师不清楚案情为由,拒绝接受。
法庭第一次休庭,指派了另一名律师,这名律师曾是张的代理人,该律师当即到庭。
受害人家属申请法官回避被驳回
审判长问受害人家属,是否要求回避。
张俊豪提出申请,要求芜湖市中院此次审判的法官回避,并当众宣读了要求法官回避的申请书。
与此同时,张治安也申请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回避。他认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所诉的内容都是假的。法庭随后宣布第二次休庭。
受害人为什么要求法官回避?这要从受害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被驳回说起。
接到裁定书,袁爱平的代理律师王振宇心里就有点凉。
李国福因举报张治安被抓,后死在监狱医院,经媒体报道后,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就开始援助其家属打这场官司。
11月12日,袁爱平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的诉状,请求赔偿死亡补偿费259808元,丧葬费13181.5万元,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共计10272989.5元。
11月16日,芜湖中院裁定,驳回袁爱平附带民事赔偿的起诉。
芜湖中院裁定,被害人李国福的死亡虽与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一定联系,但非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故因李国福死亡的经济损失不属本案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王振宇认为,这显然是未审先判。
袁爱平说,李国福死后,他们曾经多次要求立案,但一年多来,公安机关一直没有立案。后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尸检,鉴定结果是机械性窒息死亡(缢死)。曾有人口头答复他们李国福是自杀,但没有任何书面结论证实李国福是自杀。
李国福到底是怎么死的?他举报的内容到底是什么?是否属实?
袁爱平说,到目前为止,没有人给他们一个答复和结论。
“既然没有结果,没人知道李国福到底咋死的,凭啥认为李国福死亡与张治安案件无关?”袁爱平反问。
袁爱平、张俊豪认为,芜湖中院未审先判,有徇私枉法的嫌疑,故要求法官回避。
法庭休庭十分钟,再次开庭,法官驳回了双方的回避申请。
袁爱平再次提出,申请复议,请求法官回避。
受害人三位代理律师无奈退庭
法院第三次休庭,连续两次叫受害人的三位代理律师过去交谈。
再次开庭后,法官当庭宣布一条纪律,禁止代理人使用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
“我们的资料都在电脑里,为什么不准用电脑,国内其他地方一直都允许使用,为什么你们不允许使用?”王振宇当庭问法官。
法官答复他,这是芜湖中院的规定,并当即要求法警收走律师的电脑。
“我们的代理无法进行,无奈之下我们只好退出法庭。”王振宇在接受采访时说。
一受害人称遭法警殴打
律师退庭后,张俊豪当即向法官提出抗议:“律师不能用电脑,记者不能旁听,这样还算公开审理吗?你们还能公正审理吗?”
“你们凭什么打人?”手里拿着速效救心丸,张俊豪坐在法院大厅地上向门内法警怒吼着。
他对记者说,他抗议后,法官当即敲法槌,让法警把他带出法庭,三名法警把他拖出了法庭。
“他们掐着我的脖子,把我挤在墙根,打了五六拳。”张俊豪说,“我急忙告诉他们,我在监狱里得了心脏病,你们不能打,但他们根本不理。”
张俊豪的哥哥张俊源及时赶到,对方终于放了张俊豪。张俊源说:“我看到他的警号,其中一个是341608。”
16时,中国青年报记者再次赶到芜湖中院,核实法警打受害人家属的事情。记者联系法院政治处一位冯姓科长,冯科长在电话中说:“法院不可能打人,我现在有事在忙,过一会儿下来。”
记者从法院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法院内部装有监视器。随后,记者再次致电冯科长,询问打人者是不是法院工作人员,并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冯科长告诉记者再等等。
在法院门口,记者遇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芜湖检察院工作人员,记者试图打听关于庭审的相关情况,该工作人员立刻拒绝,他说:上面有要求,我们不能乱说,否则我们要掉帽子。
记者发现,在法院三楼,有有关张治安庭审的电视直播,站在法院大楼门口的阶梯上,可以隐约看到电视屏幕。在场的记者拿出相机拍照片。可是不到5分钟,三楼就有工作人员紧张地把窗帘拉上。
18时,当记者再次打电话给冯科长时,他再也没有接电话。
张治安翻供
据受害人家属介绍,张治安当庭推翻了检方关于报复陷害罪和受贿罪的指控。
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张治安说,这都是你们捏造的,都不是事实。
公诉机关出示了张治安的签字笔录。
张治安说,我是在什么情况下签的字,你们是知道的,如果不签字,我老婆孩子都要判刑。
而汪成当庭认罪,承认在张治安的指示下办理了李国福的案子。对于袁爱平和张俊豪的案件,汪成说这是张治安指使纪检、公安局一起办的,和他关系不大。
汪成最后陈述说,“对不起党培养多少年,给检察机关抹黑了”,希望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对于公诉人员指控的30项共计357.1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的受贿罪行,张治安一项都不承认。
检方当庭表示,他们曾在张治安家搜出100余万现金,在其亲戚韩树奎家搜出100多万元、张西海家搜出40余万元,共查扣现金300多万元。
检方起诉书称,案发后,张治安的亲友代其退还了全部受贿赃款。而检方当庭指出,这些受贿款是被检察机关扣押的,并没有真正退还。
庭审期间,对于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张治安也均不予认可,并制止其发言,开始自己为自己辩护。
张治安在最后的法庭陈述时多次提出,他当时受到了胁迫,所有口供都是虚假的,请求重新侦查。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检方提供的关于张治安受贿的供词,基本都是在他今年3月取保候审以后调查取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