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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判决书上网公开:不怕揭丑决不护短

中国刑事法律网 2009-8-22   来源:   编辑:
 
    自从有了“网评法院”栏目,有了判决书全部上网这个硬性规定,河南法院网的点击量直线上升,截至目前已超过800万人次

  进入河南法院网,点击“网评法院”,一条条评论扑面而来:

  “从上诉到受理,中间整整157天,将近半年时间才立一个案子,是否效率太低了?《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6月16日,网友徐宁给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挑错。

  “我国哪部行政诉讼法有"第一百四十二条"?市中院根本没认真审理就又驳回。”7月29日,网友吉云霞对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判决提出质疑。

  ……

  “我们不怕揭丑,决不护短。因为我们是人民的法院,我们所做的就是满足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权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

  勇气之举

  “公开判决书,接受群众监督!”

  判决书上网,河南不是首创。然而,能够将这一举措以如此大的力度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开,实属难得。河南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也由此走在全国前列。

  判决书上网公开,需要勇气。

  一份判决书居然有43处瑕疵;另一份判决书将受害人写成“判处有期徒刑3年”;还有一份判决书把活人写成死人,直到当事人找来才发现……这些看似笑话的判决书,就曾出自河南个别法院。

  “公开判决书,接受群众监督!”张立勇要求,“省高院要率先垂范,当好标兵!”他的一句话意味深长:“审判权只有在阳光下运行,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行使,才能遏制腐败,制止不公。”

  2008年12月30日,除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案件以外,省高院所审案件全部在网上公开,社会舆论纷纷叫好。

  今年1月14日,张立勇在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宣布:“上半年,各中级法院裁判文书要全部上网公布。下半年,各基层法院裁判文书要全部上网公布。”

  在裁判文书上网快速推进的同时,2月5日,河南法院网上多了一个新的栏目“网评法院”:“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网友对全省各级法院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

  栏目一开,留言滚滚来,截至8月5日,半年时间已经超过1500条。河南法院网的点击量在1个月内激增160余万人次。网友留言基本做到件件有答复,不少都是院长直接督办。有网友感慨:“把这么多言辞犀利的留言放在网上,勇气可嘉!”一署名为“外省网民”的网友7月28日留言:“来这里面投诉的多,表面上看上去怨气较重,似乎忿忿不平,其实人们心里有数,绝大多数网民心里明白,越是投诉公开了,我们离真正的公正就越近了。”

  倒逼机制

  “一双双眼睛时时在盯着我们,大意不得,马虎不得”

  每天一早,河南省高院领导的案头都会摆上一份《舆情网评摘报》,许多尖锐问题都在这里得到反映。

  4月29日,网友闫英荣在网上发帖,反映商丘中院和夏邑法院执行错误。帖子被送达河南省高级法院领导案头,督办文件迅速下发。商丘中院调查发现,案件执行并无问题,但有两名法官接受了当事人宴请。最后,两名法官退还了两倍的吃饭费用,同时在全院大会上作检查并受到通报批评。

  7月6日,省高院网络办将署名“宋红”的投诉整理成报告《法官辱骂当事人,殴打代理人》。随后,省高院纪检监察负责人赶赴鲁山县法院查实:该院张良法庭庭长张富兴确在7月2日的庭审中情绪失控,质问当事人“要不要脸”,当庭宣布将代理人轰出法庭,致使庭审活动中断。鲁山法院根据调查组建议,对张富兴停职检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文字方面的差错还是次要的,更主要的是确保法官能公正审判。”河南省博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魏德强如今有个爱好,闲下来就上网钻研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一是学习,再就是看能否找出审判上的错误。

  像魏德强这样的“网评爱好者”不在少数,其中不仅有案件当事人、律师,还有法律专家、法学专业学生及法律研究爱好者。

  “我们感到,现在一双双眼睛时时在盯着我们,大意不得,马虎不得。”郑州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蔡富超说。

  在河南省高院负责人看来,网上公开所形成的倒逼机制只会让法官素质更强,让审判更加阳光。

  负重前行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正成为推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的突破口

  让法院工作在网上“晒太阳”,河南省高院背负了巨大的压力。但是,他们用事实证明,压力可以转化为动力。

  在裁判文书上网前部分法院存在矛盾心态。7月3日,省高院就此发了一份通报,明确指出,有的法院怕当事人挑毛病,能不上尽量不上,能少上尽量少上。各中院自我认定不符合上网条件的案件比例悬殊,最少的新乡中院只占5.9%,最多的竟占60.3%,有3个中院有一半以上的案件自我认定不符合上网条件。

  “对这一问题,我们要做的就是收紧自我裁量权,加大督办力度,滚动通报上网情况。”省高院负责人要求。

  为此,省高院专门下发了《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规定,对违反《意见》,不按时将裁判文书提交上网、未经审批擅自上网、审批不严或未落实月报告制度,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令之下,各个中院纷纷行动,配置上网设备,安排专人值班。

  省高院网评组工作人员对此深有感受:“3月份的时候,每天主要的工作是给各中院打电话,挨个通知他们处理网上的意见,一天最多打四五十个,现在基本不用催了。每天一上班,各中院设专人办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网认领网民留言,经常是当天就有回复。”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国法院更加注重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多次要求,各级法院要在推进司法公开上有新突破。

  在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的道路上,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正成为一个突破口,日渐显现出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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