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芳,15岁;刘莉莉,13岁,两人是亲姐妹。3月16日前,她们是昆明博华小学六年级的同班学生。但现在,她们背负着“卖淫女”的名声辍学了。
3月16日晚,姐妹俩和家人在家门口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王家桥派出所警务人员制服带进派出所,全身多处受伤。
3月17日,他们被释放。警方的解释是:没能抓到现行,认定卖淫证据不足。 法医诊断显示,刘芳芳、刘莉莉的处女膜完整。
三男,三女 “刚好”
3月16日,星期一。刘芳芳、刘莉莉放学回家,吃过晚饭后一家人在租住的屋子里看电视。“晚上8点左右,她俩说要去街上吃烧烤”,母亲张安芬说。
“我们刚出门,有人从旁边冲过来,一把揪住我头发,把我按跪在地上。他们骂我是卖淫的,我根本动不了。”刘芳芳说。
“我赶紧出门看。”张安芬说,她看到七八个人在门口,女儿跪倒在地上。“我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为什么打人。有人拿出个牌牌晃了一下说‘我们是派出所的,她们卖淫’。”“我说怎么可能,她们这么小,还在上小学。”张安芬说。“但是没人听我的,他们也把我打跪在地上。”
当天,姐妹俩的父亲刘仕华的朋友普恩富正好在刘家作客。“我出门跟他们说是不是搞错了,小学生怎么可能干那种事。他们不但不听我的,连我也打得跪在地上。”普恩富说,“当时还有一个来刘家找活计的朋友。可气的是,他们说‘三个男的,三个女的,刚好。’”
这“三个男的和三个女的”中,父亲刘仕华和两个朋友是“三个男的”,而妈妈张安芬以及刘芳芳、刘莉莉是“三个女的”。
全家进派出所 逼供?
接着,刘芳芳等人被带进派出所。
“两个警察对我进行了3个小时的询问,我的手一直被反拷着,保持跪姿。他们要我承认我的两个女娃是卖淫的。怎么承认啊?”刘仕华说,“我不承认,他们就打我。拿书垫着,用警棍打。”
两根肋骨骨折的普恩富也称这是被带到派出所后遭殴打造成的:“下车后就要我们跪着,过来两个警察就用脚踢我……”但次日上午,他们却被集体释放了。
3月19日,普恩富到昆明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做了法医鉴定,结果表明其头面部、躯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左侧第7、8肋骨骨折,构成轻伤。刘芳芳和刘莉莉也做了伤情鉴定,均为轻微伤。刘仕华和张安芬没有做鉴定,“实在没钱做”。
缺乏直接证据 放人
警方是如何认定卖淫并实施抓捕?为何抓了又放?当事人身上的伤是如何造成的?5月31日,王家桥派出所所长聂天杰向记者作了说明。
聂天杰说,3月16日傍晚,派出所一名巡防和两名学员警外出吃饭时路遇刘芳芳,刘问他们“要不要耍一下”。“巡防人员打电话报告了派出所,值班民警让他们继续观察。”
“然后,巡防人员发现刘搭上了一名30多岁的过路男子。”聂所长说,根据他们之后的询问,过路男子姓徐,“当时跟刘谈好了价,50元”。
“刘带着徐进了她家租住的房子。由于巡防人员没有执法权,不能随便进屋,便在原地守候,等值班民警去。就在等待期间,徐姓男子突然从屋里走出,刘芳芳跟着出来,巡防阻止他们离开,并要求他们等待民警前来调查时,张安芬从屋子里冲出来打我们的巡防,紧接着,普恩富举着一把凳子也从屋里冲出。”
“我们的警务人员已经表明了身份,但还是遇到抗法,在控制局面的过程中造成了当事人受伤,这一点我们承认,但在派出所对他们实施刑讯逼供是不存在的。”聂所长说。
至于“抓了又放”,聂所长说是因为“没有发生实质的性关系,缺乏直接证据。经过询问和调查后就让他们回家了。”也是经过事后询问得知,徐姓男子进屋后发现屋里人很多,“并且看见桌子上摆着长刀,他怕被色抢,就要走。”聂所长说。
法医诊断证明 处女
5月26日下午,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无果。
“他们给我们一家4口的赔偿总额为15000元,这是绝不能接受的。”刘仕华说。而五华公安分局认为,刘仕华等提出总计20万元的赔偿没有相关依据,“是个天文数字”,他们只能依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日前,刘仕华向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检察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查处责任人员,作出经济赔偿。
事后,刘芳芳、刘莉莉在昆明法医院做了诊断,法医出具的证明书证明她们的处女膜完整。“我借钱去给孩子做的鉴定,证明她们的清白。”刘仕华说。据云南信息报
6名民警已被停职
昨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就事件作出回应:该局已成立调查组,将公正客观、全面细致开展调查,如发现民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经初步查明,3月16日晚,五华分局王家桥派出所得到线索,对王某某、刘氏姐妹涉嫌卖淫嫖娼进行调查。在民警依法传唤过程中,由于当事人不配合,发生肢体冲突。几名当事人被带到派出所后,分别进行了调查询问。由于被调查人员中仅有王某某一人的陈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氏姐妹有卖淫行为,派出所未以卖淫嫖娼案进行立案查处,因此,刘氏姐妹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
目前,为了使事件得到公正客观的调查,昆明市公安局已对当事派出所所长、刑侦中队长和4名当事民警暂停执行职务。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已介入调查。
而我们可以看出的是,昆明市公安局的通报与当事派出所在记者采访中的说法有明显差异,这让该案有太多的疑点等待解答。据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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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些“卖淫”的处女
陕西 麻旦旦
2001年1月8日晚,陕西泾阳县蒋路乡派出所干警将一家美容美发店的19岁少女麻旦旦带回派出所讯问,要求麻旦旦承认与某男有过不正当性行为。麻旦旦不承认,遭恫吓、殴打。后证明麻旦旦是处女。
河北 吴小玲
河北行唐县19岁姑娘吴小玲在县城一美发店当服务员,被当地警方刑讯逼供,被迫承认和9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后证实吴小玲还是处女之身。
山东 张旦
在东营打工的日照女孩张旦和公司经理外出时,被4名公安联防人员抓到警区,逼他们承认了卖淫嫖娼,事后证明张旦还是处女。
江苏 金磊
盐城建湖县22岁女青年金磊被盐城市城东派出所干警抓去,理由是卖淫。有关部门对金磊进行4次检查,结果一致:金磊处女膜完好。
河南 晓梅
在新安县一美食城打工的晓梅在下班回家路上被3名巡警拦下,一番殴打之后,晓梅被迫承认与包括初中老师在内的8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事后,县人民医院证明晓梅是处女。
编后语:幸好是处女
让人悲哀的是,在层出不穷的“处女卖淫案”中,受冤女孩最终得以洗刷屈辱、还得清白的“杀手锏”,莫不是一纸“处女膜完好”的医学证明。这让人不得不后怕——如果她们不是处女,那么她们就一定卖淫了?真是荒唐至极!这会不会让那些警察突然掌握“窍门”,以后要抓就去抓已婚妇女?真是担心不已!唉,幸好这些受委屈的女孩还是处女,真是欣慰之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