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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新疆廿六名聋哑人犯罪团伙内幕

中国刑事法律网 2009-3-5   来源:   编辑:
 

盗窃为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完不成“业务”要受体罚

发布时间: 2009-03-05 我要纠错 【字号 】 【打印【关闭】

  法制网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吴杨

  时而握拳在胸,时而摊开手掌;时而轻摆手指,时而十指交合……站在高出地面一米的台子上,初秋华在认真地“手舞足蹈”。
  她是新疆乌鲁木齐市聋哑学校的一名退休教师。她所面对的,是25名只能通过手语才能交流的聋哑人。因为涉嫌团伙犯罪,他们正在接受法律的审判,初秋华是他们在审判阶段的手语翻译。
  这起新疆最大的残疾人团伙犯罪案(这本是一个26人的犯罪团伙,其中一名未成年人已经另案处理),近日在新疆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1号审判庭开庭,25名被告人和25名辩护律师组成的“阵容”,颇为“壮观”。
  初秋华尽量夸张地将手势做到位,这样,就算是坐在被告人席最后一排的梁丽丽也能看得清楚。
  因为背部有残疾,梁丽丽不能像正常人一样“挺胸抬头”,她只能用力伸长脖子……

  一个会手语的警察

  乌市市民也许还记得,2003年,有一批从外地来乌的聋哑人,在乌市以盗窃为生;还有2006年,乌市南湖广场聋哑人砸机动车玻璃盗窃的案件……
  而参与这两起案件侦破工作的谷新波,恰恰又是此次26人团伙盗窃案的主要办案人员。他现在已经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新医路派出所的副所长了。
  在法院庭审结束后,记者第一时间找到了谷新波。刚值完夜班的他,脸上看不出丝毫倦意。
  记者刚提起这个案件,他就不假思索地接过了话头,说:“这类案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
  谷新波说,这26个残疾人在被捕之前,均以盗窃为生。他们之间,或是通过网络联系,或是通过“圈里”朋友相互介绍,才走到一起。
  谷新波的父母就是聋哑人。在侦破这起案件的过程中,谷新波从父母那里学到的手语,帮上了大忙。每次询问时,都是谷新波和另外一位退休手语教师朱秀兰进行翻译。
  “聋哑人也有方言,有时不明白,我就和朱老师仔细琢磨他们想表达的意思,也的确长了不少‘见识’。”谷新波笑着说。刚开始,这些人并不配合,可一看见审讯自己的警察居然会手语,都感到非常吃惊,便相互偷着打出手势,“天哪,这个警察居然会手语”。
  于是,谷新波就比比划划着告诉他们:“我懂手语,所以你们最好别再做‘小动作’。”

  他们“敏感而机警”

  “我知道,和正常人相比,这个特殊的群体敏感而机警,甚至可以说非常多疑。”谷新波说,或许是因为这些残疾人特殊的身体状况,他们在丧失部分听说功能后,却在其他方面强于常人。比如说敏锐的洞察力、超强的记忆力和准确的判断力。因此,案件的侦破过程,就显得异常艰难。
  在一次跟踪过程中,谷新波和另外两位同事,跟随其中一男一女两个嫌疑人来到公交车站。在站台前,尽管过去了多辆公交车,可这两个人却迟迟不肯上车。在四下张望了许久之后,两人挤上了一辆公交车。
  这时,侦查人员也随即上车。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两人却突然拨开人群,冲到后门,在车门闭合的一刹那飞奔下车,并迅速横穿马路,站到了对面车站上,继续四处张望,观察有没有人跟踪。
  就这样,跟踪了一天后,谷新波一行三人,还是将两名嫌疑人给“跟丢了”。
  他们会经常出其不意地做一些举动,目的就是要试探自己是否被跟踪。“所以,我们跟踪这些残疾人,总是要格外小心,即便在车上,也不能去看他们,一切只能凭感觉判断。有时,一个不经意的眼神,都会暴露你的身份。”

  一个特殊的“集体”

  谷新波把这个团伙称作“集体”,而且是一个“特殊的集体”。
  2008年4月,通过上网,26岁的四川聋哑人张强,认识了和自己一样有听力残疾的刘良。
  “乌鲁木齐公交车上赚钱很容易。”“实地考察”后,刘良通过手机短信,向张强通报了他的“考察结论”。
  本来就无业在家的张强收到短信后,立刻明白了其中的含义,很快和朋友程林、王贵等5人赶到了乌鲁木齐。
  通过类似的方式,王贵和刘良迅速网罗了来自四川、陕西、江苏、河南等地的20多位聋哑人,并承诺,如果“好好干,年底还可以享受分红”。至此,一个专门以盗窃为生的残疾人犯罪团伙成立了。
  团伙的组建人王贵、刘良,则“顺理成章”地成了“总负责人”,他们的工作,就是每天收钱。而那些专门负责盗窃的人,则被称为“工人”。
  在这个当时总共27人的犯罪团伙中,每个人分工明确,配合密切。他们中,除了王贵和刘良外,有专门负责内勤的“管家”,有负责“公关”的“外联”,有负责培训的“教练”,有负责实施惩罚的“打手”。
  他们还有着严格的作息时间。在介绍这一点时,谷新波打趣地称之为“准军事化管理”。
  这些残疾人每天早上赶在上班的早高峰出门,错过高峰后,他们可以暂时休息,等到下午下班高峰时再次出动。每天晚上还会由一位“负责人”出面,进行当天的“工作总结”,统计一天收入。
  一般,每人每天都会有一定量的任务。超额完成,会受到“表扬”,没有完成,则受到相应“处罚”。而处罚的方式,可能会是挨一顿饿,也可能招来一顿打。
  而在这个团伙中,充当“打手”和“教练”的,一般是张强和一个叫做杨云的人。
  谷新波说,该团伙在珠江路某小区有一个窝点,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墙上张贴了一张值日表,上面记录着每天打扫卫生的排班情况。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里,住了10个人。
  谷新波分析说,这样的群体中每个人都缺乏必要的生存技能,加之相互间产生了依赖,因此一些人就算受到体罚,也愿意继续留下来。
  从四川来的黄勇,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业务水平”显然“不尽如人意”,为此,他受到的惩罚也很多。
  回忆其他人是如何“帮助”自己“提高业务”时,黄勇这样“表述”:“4月24日,杨云和张强教我和另外一个‘工人’扒窃。因为我做得不好,他们先罚我跪了两个小时,后来又把我的手按在开水里烫……”
  谷新波说,在对这些嫌疑人实施抓捕后,他才发现,包括黄勇在内,有好几个人的手都被不同程度地烫伤过。

  无原则的“感恩”

  审讯过程中,宋玉杰的抵赖让人有些无可奈何。
  宋玉杰的家在农村,家里并不富裕。来新疆后不久,宋玉杰得知自己的母亲生病。苦于家里没钱治病,宋玉杰只得向刘良“预借”了两千元钱。
  对此,宋玉杰心怀感激。即便在被抓获后,也坚决不肯将刘良供述出来。
  谷新波还介绍了一个细节:如果这个团伙中有人生病或者因受惩罚而致伤,那么“负责人”王贵或者刘良就会出钱给伤者或病人医治,不仅如此,团伙内部所有成员都统一注射了乙肝疫苗。就是这样的小恩小惠,俘获了大多数成员的心。
  “其实,或许因为他们听不到,相对受到的干扰少一些,从一定意义上来看,他们即便犯了罪,心地还是单纯的。”谷新波说。
  在这个团伙中,王贵和刘良占据绝对“领导”的地位。为了能和这两人“搞好关系”,团伙中的两名女孩子甚至相互“争风吃醋”。
  陆勤是这个团伙中最漂亮的女孩子,加之人机灵、出手“利索”,深得王贵和刘良的喜爱。她来自江苏,当初,为了能得到这个“人才”,王贵和刘良专门出高价将其从当地“挖”了过来。之后,为了防止陆勤“跳槽”,甚至逼迫其写了一张50万元的欠条。
  赵晓静也是团伙中的“业务骨干”。谷新波说,在所有经核实的被盗案件中,只有4起涉案金额上万,而这4起案件居然全是赵晓静一人所为。为了争宠,陆勤和赵晓静经常吵架。
  尽管这些残疾人所偷盗的钱财几乎都要悉数上交,可他们依然愿意为王贵和刘良“无偿工作”。
  让人不理解的还有一件事。谷新波说,当时,这个犯罪团伙共交代了两百多起案件,但到最后检察院认定并提起公诉的仅40起。究其原因,就是被盗的失主竟很少有人去报案。
  其中,赵晓静所为的4起上万元盗窃案中,只有一个失主报了案。
  公诉机关的指控说,截至2008年4月26日,这些聋哑被告人实施盗窃40起,涉案金额88200元……
  截至发稿时记者获悉,对于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文中聋哑人均为化名)

  相关链接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犯罪种类的增加,在刑事诉讼中需要配备翻译人员(包括手语翻译人员)的案件也大量增加。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邢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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