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9日发表的《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介绍,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至2010年,中国公众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成效的满意度平稳上升,从51.9%提高到70.6%;公众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从68.1%上升到83.8%。 白皮书指出,新中国成立之初,先后设立国家检察机关、政府监察机关和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法律法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白皮书介绍,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中国坚持一手抓发展经济,一手抓惩治腐败,开展以打击走私、套汇、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为重点的专项斗争,设立审计机关,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一批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制度,探索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依法有序开展反腐败的途径和办法。 白皮书介绍,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面对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情况,中国作出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决策,确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在检察机关设立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作出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一律不得经商等重大决策。推进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等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实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等制度。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走上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 白皮书强调,进入21世纪,中国把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反腐败国家战略,整体推进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中国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统筹各方面的预防腐败工作。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总体呈现出良好发展的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