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护照批发案”追踪
该案外逃疑犯刘湘建已被正式批捕,公安部拟将其引渡回国
12月21日,岳阳市检察院正式批捕涉嫌护照批发的前警员刘湘建。岳阳市纪委一位高层向记者透露上述消息时称,公安部已考虑引渡外逃英国的刘湘建,以推进案件调查。目前调查组要求岳阳市公安局领导集体回避该案的调查工作。
去年底至今年10月,岳阳市公安局部分警员涉嫌护照批发案暴露,出入境管理科原科长刘湘建于10月30日外逃英国。12月9日,该科副科长张力之在“两规”期间意外身亡。就此,由公安部亲自督办,湖南省公安厅牵头的调查陷入困境。
市局领导被要求集体回避
另据当地媒体报道,12月7日,应岳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原市公安局局长刘国球本人要求,岳阳市人大同意其辞去公安局局长职务。当天,原市政府助理巡视员傅少祥走马上任,担任岳阳市公安局局长。
湖南省公安厅一名副厅级官员透露,护照批发案此前由市公安局纪委调查,连续发生刘湘建外逃和张力之坠楼身亡两起意外事件后,省公安厅牵头与市纪委、市检察院组成了联合调查组,目前调查组要求岳阳市公安局领导集体回避护照批发案的调查工作。
“我们希望将刘湘建引渡回国后,使案情有新的突破。”公安厅官员表示,目前尚无发现领导干部涉案,也无人承担领导责任,但如果发现一个就要严查一个。
死者家属质疑调查程序
此前的12月12日,坠楼身亡的女警员张力之家属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控诉书》,对张“双规”过程中的违规情节提出质疑。
据联合调查组通报,张力之在“双规”中共转移三处场所,首次是位于城区芋头田81号的军人接待站,当时至少有5名涉案者被“双规”在此;第二处是远离城区的君山市检察院审讯室;最后一处为市救助管理站一栋建筑的2楼。
对转移地点的原因,通报称是为了“办案方便”。但死者家属的《控诉书》指出,上述“双规”的场所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根据2000年1月中纪委下发的《关于纪检机关使用“两规”措施的办法(试行)》,“两规”地点“不准使用司法机关的办公、羁押场所和行政部门的收容遣送场所”。
另据中纪委2001年9月下发的“中纪发[2001]15号”文件,“‘两规’场所必须选在能够确保安全的地方,一般应选在具有安全防范条件的平房或者楼房的一层。” 两名陪护死者人员已被双规
联合调查组在家属通气会上透露,张力之被“双规”于市救助管理站时,共安排了3名陪护人员。其中一人是市纪委一姓何女官员,另两人临时从岳阳某公司雇用,包括该公司一名纪委退休人员和车间主任。事发当天,何姓纪委官员因吃酒席不在现场。
《控诉书》对此提出质疑。据“中纪发[2001]15号”文件规定,“在使用‘两规’措施时,陪护人员应从党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中挑选,也可商请有关国家机构选派。”
接近调查组的那位人士介绍,岳阳市纪委15日已对上述两名雇用陪护人员实施“两规”,但目前尚未查实何人应对此事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