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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法律网 2010-12-15 来源: 编辑: |
人民网天峨12月10日电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党和国家对公安工作的一贯要求,也是公安部党委作出的“三项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天峨县公安局党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规范执法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竭力打造全面监督、全程监督、动态监督、外部监督等四个执法监督体系,科学系统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公信力普遍提升。
一是全面监督。一年来,该局在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的基础上,建立职能部门定期例会制度。法制、纪检、督察等部门,定期召开会议,互通工作情况,采取联合检查、联合考核等形式,对各执法办案部门实行联合监督,增强了工作合力。同时,在各基层办案单位确定业务骨干任兼职法制员,负责对本单位执法程序、涉案物品管理等工作进行督导。
二是全程监督。今年初,该局建立了“四回访、四了解”的执法回访工作制度,通过对报案人、违法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和信访群众进行回访,了解民警接处警情况、执法办案情况、是否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以及当事人对处罚或处理结果有无异议,实现了对民警案件办理的全程监督,减少了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化解了群众的误解、隔阂,改善了外部执法环境。
三是动态监督。该局根据局域网民警个人工作日记平台、网上执法办案系统、督察视频监控系统、法制视频监控系统等四大监督信息平台,实现了对民警执法行为的动态监督。局领导和各内部监督职能部门对民警每日工作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督促检查民警在岗及出勤情况。利用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对各派出所领导及民警对案件侦办程序进行即时监督;利用远程视频监督系统,对讯问室、留置室情况进行即时监控和录像,便于局领导和督察部门监督。
四是外部监督。能过设置意见及各村委社区干部和驻村干部发放意见表,监督职能部门合同检察机关随时突击检查督导等方式,主动引入外部监督,将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将执法工作置于检察机关的监督之下,实现侦查监督工作前移,侦检双方通过加强工作联系,规范公安派出所在警务活动中的执法行为,预防和避免警务活动中的违法犯罪及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发现警务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予以监督纠正,对查实对公安民警诬告陷害的,依法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受理的复杂疑难案件,由侦检双方通过集体研判协商,提高侦查质量与效率,确障了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袁学龙、田秀珍)
来源:天峨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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