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德,男,1965年生,事实上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长治县人。1985年毕业于太原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0年被聘为工程师,精通机械制造工程。1992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同年被选为长治市城区人民陪审员,1999年开始在山西大路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听听醉酒驾驶新规定。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具有工学学士背景的专业律师。电话、。手术同意书。 擅长办理的案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工伤赔偿、刑事辩护、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企业改制、尤其擅长办理破产清算案件,是通过2007年山西省高级法院首批培训具有破产资格的律师。山西长治工矿机械厂破产案件是长治市首例以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的破产案件。 发表的论文:《走出房屋、汽车买卖未过户而认定合同无效的误区》发表在《山西律师》2001年第4期、《只有被告人供述即使是共同犯罪也不能定罪》发表在《山西律师》2002年第2期、《辩逃逸成不知情》发表在《山西律师》2005年第4期、《认定挪用资金罪应注意的问题》发表在2002年《山西律师业务论文荟萃》。《一次人身伤害事故能否获得多次保险理赔》刊登在2007年3月11日上党晚报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