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医疗事故索赔标准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我不知道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相关知识: ◇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我国的医学科学发展越来越先进,医疗技术越来越完善,但因各种因素造成的医疗事故仍然时有发生。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然而,在我国,很多当事人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却不清楚,导致他们在诉讼或索赔时,要么高价索赔,无辜增加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及其它开支;要么索赔金额低于所受损失的赔偿标准,不能完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 4月26日上午,衡阳市石鼓区法院第五审判庭。 头发花白的黄国洲泣不成声地发表了最后的法庭陈述:“我可以不要一分钱的赔偿,只要医院能还我一个正常的女儿。”2004年11月,他的独生女因伤住院,在治疗过程中出现意外,变成了植物人。 这场普通的医疗官司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因为此案索赔金额高达1610万。原告律师说,数额如此之高的医疗事故索赔,在湖南乃至全国都罕见... ◆相关链接: ◇ 因为医疗纠纷,南平一名医生被患者家属砍六刀,且引发群体性事件;三明一名医生被家属围攻,吓得从五楼跳到三楼逃走……刚刚过去的6月份,我省发生了两起引起广泛关注的医患冲突事件。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我省近期将出台医疗责任保险方案,以化解日益尖锐的医患纠纷。方案的大体内容是,医院出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如果出现医疗纠纷,经医疗事故鉴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是法院判决后,责任在院方的,将由保险公司向患者提供赔付... ◇ 随着国务院公布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各级法院受理的由于医疗损害赔偿而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数量大副上升。《条例》在一些原则问题的规定上都与以往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较大的改变,对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患者权利保护、损害赔偿以及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均作了新的界定,实践操作性明显加强,更有利于合理、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 医疗事故争议如何进行行政调解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 本报济南讯一家医院声称保证治好患者王里(化名)的病,结果患者手术后几个月一直没有痊愈。近日,历下区法院判决这家医院赔偿患者损失1000元。目前这一判决已经生效。有关法官认为,患者和医院之间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医院无法兑现自己的承诺,就是违约行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王里患有混合痔,多次治疗均没有治愈。不久前,他看到一家医院在广告中称,该院采用国际先进的技术,对痔疮等肛肠疾病,无论病情轻重、病期长短,均可通过手术一次性治愈;否则,全额退款。但王里在该院做了手术之后... 相关阅读: 如果您也有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中国专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