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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标准

时间:2012-03-04 15:20来源:阿迪达斯 作者:huynkor 中国法律网
各位高人 我弟弟被他人用刀捅伤<就一刀> 深度没碰到肠子但是扎破肠子外边的膜了 应该鉴定什么伤呢?
总则
未达到“人体轻伤害鉴定标准(试行)”中的“第三十五条 腹部闭合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挫伤。”刀捅伤是开放性损伤而不是闭合性损伤,而条例中所说的挫伤是由钝器造成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刀子是不会造成挫伤的,内脏挫伤的损伤面积大,你弟弟的情况没这么严重。 “扎破肠子外边的膜”是肠系膜吧?肠系膜是连接腹壁和肠,用来固定肠的膜,里面有很多血管,医疗。但是大多是小血管,被扎破了不会有大出血,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我不知道 医疗法规 。你弟弟的损伤就局限于腹壁开放性损伤,腹腔内少量出血,所以应该鉴定为轻微伤。 法医损伤鉴定的原则是看暴力所造成的结果对人的生命的危害程度而定轻重的,如果这一刀扎在右肋下的肝脏上,那八成就是重伤了,但那对你弟弟也不好,对吧?
人体轻伤害鉴定标准(试行) 第二十九条 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应鉴定为轻伤。 肠子属于内脏器官,而肠系膜不属于。从你的叙述看,应该没有大出血,所以应该没有伤及重要血管、神经。即使行“剖腹待查术”也只能定轻伤。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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