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岳母(现年57岁,乡镇供销社下岗职工,现领社会养老退休工资,农村户口,在荆门掇刀开发区(市郊)居住,听说养老保险查询。做生意10年以上,上有婆婆需要赡养,岳父退休,体弱多病,子女均成家)5月某日晚在荆门掇刀被车撞身亡,当场被交警送到殡仪馆。肇事者(男,其父母已亡,自己离婚了,孩子归女方抚养,手里无钱,是个混混,和办案民警、办案交警关系很好(他是一美容按摩高级场所前台经理,哪些处理事故的警察与他太熟了,经常到他上班的店子消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开别人的车,无证、醉酒、事故时驶离现场,负事故全责。调解时,对方只付8万多。交警调解只是走程序,调解不成就移交。若打官司,赢了官司输了钱,难得弄到钱的。请问:1、我们该怎么办?2、怎么算的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这8万多行吗?3、赔偿金拿到手后,怎么分配?岳父得多大比例?大舅子和小舅子各是多少?我老婆得多少?(我不要财产可老婆说要,要了再给岳父) 你好,对于事故的赔偿你们有权起诉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即使是酒后驾驶你们依然应得到保险赔偿),并不是就一定要司机承担责任,其他赔偿主体要好执行. 死亡赔偿金依据你岳母的户口而定,湖北省的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在26万元,以及丧葬费、精神赔偿金等一般在30万元左右,农村居民的就低的多一般在15万元左右。 赔偿金按照赔偿项目的组成划分,就共同的赔偿项目所有法定继承人均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