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月18日,黑龙江监察局在哈召开2012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各监察分局(站)局长(主任)、党组书记,各局属事企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受到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黑龙江煤监局表彰的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党组书记常天明,煤监局巡视员、党组成员姜承学,煤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兴亚,刘凤奎,煤监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张茂静,煤监局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陈玉辉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
会议由姜承学主持。李兴亚传达了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刘凤奎宣读了黑龙江煤监局表彰决定。刘长龙等24人为年度优秀公务员;史景树等25人为年度先进工作者;韩丽梅等12人为年度先进生产者。局党组向优秀人员颁发了优秀证书。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党组书记常天明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讲话
黑龙江煤监局局长、党组书记常天明讲话。常天明在讲话中回顾了2011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指出:2011年,黑龙江煤监局结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交通事故。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努力,着力推动全省煤矿建设本质型安全矿井,落实煤矿安全的治本之策,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和减少煤矿一般性事故,努力减少事故总量。2011年,全省煤矿发生死亡事故45起,死亡94人,百万吨死亡率为1.0,是94年以来煤矿安全统计归口管理以后18年来的最好记录。从而为开创“十二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开了好头,打下了基础;也为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1年的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总起来看实现了“六个延伸”:一是“三项监察”工作,向推动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安全基础达标,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延伸。二是监察执法工作,向遏制习惯性违法违规行为、惩治故意违法违规行为延伸。三是行政许可工作,向严细把关、抓好源头性治理延伸。四是监督检查工作,向协助和支持地方政府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的目标延伸。五是队伍建设工作,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向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团结高效的监察执法队伍延伸。六是基础建设工作,向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体系延伸。
常天明指出,一年来,全局各条战线的工作都取得了可喜成绩: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受到省委和省纪委好评;坚持舆论引导,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执法监察中渗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建设好门户网站,发挥了阵地作用。积极推进“金安”信息工程建设,信息统计工作尤其是执法分析报告工作,以及行政许可档案管理、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审批验收工作都受到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好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被评为年度全国煤炭系统质量监督先进集体。财务工作被评为年度和“十一五”期间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政策规定的资金筹集为近年来最好水平,保证了全局工作有序进行。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十项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行业先进。交通事故。我们为离退休老干部改善了活动条件,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搞好服务,开展各项活动,丰富了老干部文化生活。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矿山设备安全检验中心、大成公司、矿山设备租赁公司、留守处等事企业单位开拓思路,迎难而上谋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煤炭工业协会坚持为煤矿安全发展服务的宗旨,在推进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快科技进步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中国安全生产报》驻省记者站,抓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及时进行深度报道,发挥了舆论监督和推动作用。
常天明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对2012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了部署。常天明指出:2012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从总体上讲,就是要在国务院“意见”的基本精神指导下,相比看交通事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落实责任、打非治违、瓦斯防治、整合技改、科技支撑、基础管理为主要措施,把握“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执法,落实责任;严格准入,有序退出;依靠科技,提升素质”这四个原则,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瞄准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围绕推动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煤矿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这“三个责任”,通过有力、有效的监察执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2012年突出抓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一、抓住重点,有序推进“三项监察”。2012年的监察执法,仍然要继续抓住主要矛盾,抓好要害监察。做到“四个重点不变”:在监察执法方针上,进一步落实“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监察执法重点;把对矿井大系统的监察摆在重要位置,集中兵力,实行解剖式监察。二是继续抓住国有重点煤矿和灾害严重地区这两个重点,继续把历史上灾害严重、事故多发的鸡西、七台河和鹤岗矿区作为重点监控地区,把龙煤集团和所属各分公司、沈煤集团盛隆公司、年产量在三十万吨以上的地方煤矿企业和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对象,实行覆盖式监察。三是继续把瓦斯防治、水害和火灾治理监察作为重点,把监察执法工作与地方政府的“打非治违”工作结合起来,把地方政府列为重点治理的单位、矿井的非法违法行为作为监察执法的重点,突出示范性监察。四是注重防治煤尘、运输、机电、顶板事故这四个环节的监察,针对地区和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和重点监察执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