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卖方只给我看了房产证,说户主已经过世,作为遗属她对房屋进行买卖,由于对房屋买卖流程没有经验,等签完合同中介才告诉我房主需要进行继承公证,并且口头承诺时间不会很长,当时想要那房子,合同诈骗 撤销权。就没去在意,可等了将近一个多月公证书还没有下来,每次询问都说还不知要多久,现在我首付款按时给了卖方,现在我是真的没有耐心等下去了,当时合同上有这么一项:“合同签订三日内买卖双方要将银行审批资料准备齐全,以便银行进行审批。”继承公证书应该也是一项吧,现在都已经过了那么长时间了,还没有办理完毕,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给中介交涉,中介一口咬定房主不违约,说房主也是很着急的去办这个公正,只是公证处办理进程慢而已。可是因为这样购房贷款一直不能审批,耽误的我的时间应该怎么算,按这个时间算我就是重新买一套房子都应该办完了。我是否可以告房主违约??中介方面有没有责任???
问题补充:如果合同无效我是否可以要回我的首付款和中介费等,这期间中介是否有责任,我应如何维权,再有如果公证书下来我的合同是否生效了,可否再追究违约金。 房产还没有过户到卖家的名下,还不是卖家的名下的房产,对方和你签合同的时候还没有权利进行买卖。只有在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卖家名字相同的情况下才算是合法的。所以说你之前签的合同可以归为无效。具体的情况你还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我只是对房产买卖的一部分知识有所了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