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可撤销合同当受到除斥期间限制时,法院一般是不予受理的,因为只有到除斥期限过后才能撤销合同。此时当事人主张诉讼才能得到法律支持。
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律对某种权利所规定的存续期间。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主要为形成权,如撤销权、追认权等。形成权将会根据一方的意志而发生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效果,期限的限制对他人的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都有一定的关联。因此,法律一般以除斥期间对之加以限制,从而使其在较短的时间内消灭该形成权。法律设立的除斥期间的价值就在于,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如撤销权的存续期间为1年,可以督促权利人行使该权利,
超过该期限权利将会丧失。与诉讼时效不同的是,除斥期间届满以后,法院可以主动依职权来确定该期间届满的效果。除斥期间的法律效果的产生不需要当事人主张。除形成权之外,还有一些民事特别法上的权利,也规定了相应的除斥期间,比如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以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你知道合同内容 。”此处所规定的5年不变期间,也属于除斥期间。再如《担保法》规定的6个月的保证期间,一般认为该期限为除斥期间。还有《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财产权在作者死后50年后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些关于时间的规定都属于民法上的除斥期间,也就是说,上述权利如不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该权利将自动消灭。
这里所称的权利行使的除斥期间,是有条件的除斥期间,并不是解除权消灭的绝对期间。例如,相对方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1年内催告,如在第11个月催告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行使的期限向后再推3个月,成为14个月。
可以加我好友,在线法律咨询 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的撤销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则消灭 除斥期间的关键就在于:过了这个期间撤销权就消灭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