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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原公司商业机密文件后,跳槽到新公司,文件也带给新公司,这

时间:2012-04-25 09:23来源:长沙远博教育 作者:小柯 中国法律网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你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犯罪。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窃取原公司商业机密 本身就是犯罪的 文件也带给新公司 罪上加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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