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检察动态 源头治腐案件快报 廉政建设 忏悔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检察 > 案件快报 >

网络商家不堪网友虚假恶评 状告网友与网站

时间:2013-04-27 10:01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亲,给个好评呗”,网络淘宝时商家时常半讨好半玩笑地来这么一句,足见“好评”记录对网络商家的重要性。近日,网络小店店主张先生很郁闷,因其网店接连遭到“虚假”恶评,不堪忍受的张先生将恶评网友及网络交易平台提供方北京某电商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张先生诉称,其在某摄影网注册账号销售相机镜头,但某网友对其账号跟踪发帖称“此人是专门刷快门的奸商,大家要小心”(“刷快门”即通过技术手段将相机快门计数器清零或减少快门次数,从而以旧充新)。事实上,自己从未与该网友进行过交易,网友的肆意恶评,已严重影响其正常销售。张先生通过网站的用户注册信息找到该网友的联系电话与住址,经电信与公安查询,注册信息中的电话号码使用人与住址居住人为冀女士,而冀女士否认在网上发布过相关评论。

  自从与冀女士交涉后,张先生重新注册了多个账号来销售相机镜头,不想同样的恶评贴文又出现在所有新注册账号中。张先生也曾多次与提供网络服务的北京某电商联系,要求删除网友的不实言论,而该电商工作人员虽表示会删除,却迟迟没有行动。

  张先生认为,冀女士与北京某电商共同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二者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2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海淀频道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