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检察动态 源头治腐案件快报 廉政建设 忏悔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检察 > 案件快报 >

贩卖毒品一斤多 被告人依法获刑十二年

时间:2013-03-26 10:10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院网讯 (陈小凡 郭益银) 3月12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对贩卖毒品K粉554.67克的被告人黄任聪当庭判决,以其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2年6月至7月间,被告人黄任聪为牟取暴利,利用手机作为贩毒工具,事先与吸毒人员联系好交易时间、地点、价格和数量,先后6次贩卖毒品K粉(氯胺酮)给吸毒人员共3.07克。7月13日,黄任聪贩卖毒品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从其家中搜获用于贩卖的毒品K粉551.6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任聪违反国家禁毒法规,明知是毒品K粉(氯胺酮)而贩卖,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