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记考核不及格开除工作相威胁,要求属下4名厨师交纳“月钱”,勒索1.38万元,本网近日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巴公馆总厨黎某因敲诈勒索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 年近40岁的黎某原系北京巴氏信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巴公馆餐饮分公司出品部行政总厨,其个人意见可以直接决定厨师去留。2010年10月至2011年11月,黎某以语言相威胁,先后向4名厨师强行索要现金1.38万元。受害的厨师廖某称,他于2011年8月初到巴公馆当厨师,月工资8000元,每月15日发放。9月15日发完工资后黎某向其索要1000元,并威胁说如果不给就将他的考核记为不及格把他开除。因不想失去工作,廖某答应每月给黎某1000元。2011年9月至12月共计给付黎某4000元,在此期间黎某也没有因收钱教授过他厨艺。巴公馆的厨师王某、周某、吴某也有和廖某相同的遭遇,因为担心被开除都在黎某的威胁下交纳了不少“月钱”。其中,吴某最初每月向黎某交纳1500元,后来又涨到1800元,发现黎某要的越来越多,后来吴某索性辞职了。2011年12月,廖某、王某、周某就此纷纷写信向董事长实名举报,后餐厅就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巴公馆综合部刘经理介绍,公司招的厨师无需现学厨艺,业界也从来没有厨师长向其他厨师教授厨艺并收取费用的行规。 法院审理期间黎某已将1.38万全部退赔。法院认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强索公民的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鉴于黎某能够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且已退赔赃款,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并将在案的1.38万元发还4名被害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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