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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他人砍人致死逃亡4年微博自首

时间:2011-11-23 09:5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明 通讯员/刘宗伟)“东躲西藏不知何日才能出头,现在终于解脱了,早一天自首,就可以早一天出狱。”4年前,江西籍一男子伙同他人,在南朗镇永兴村将人砍伤致死,案发后不久,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落网,但该男子却迟迟未有归案。昨天,其通过“平安中山”微博到南朗分局自首,结束了4年的逃亡生活。

  今年37岁的游某是江西吉安人,2007年,其在南朗永兴村一带做生意,当年10月9日,因生意纠纷,其伙同另外2人将四川籍男子孟某砍伤,该男子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游某的2个同伙不久被当地警方抓获,游某则一直逃匿在外。

  今年8月中山警方“清网行动”以来,加大了对在逃人员的追逃力度。就在上周,南朗分局副局长杨大武等率队到游某江西吉安老家劝投。据悉,游某现有一8岁儿子,老母亲也已80高龄,四年来,游某一直在外东躲西藏,从未与家里取得联系。

  游某说,自己办了一张假身份证,先后去过浙江、上海等多地,并只能选择一些建筑工地等打工,“每两三个月就换一个地方。一见到有警察检查出租屋,心里就非常害怕。”他说,四年来,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时常半夜惊醒,只能靠酒精麻痹自己。在外地打工多年的他,心里一直惦记着年迈的母亲和年幼的儿子,平时工作少言寡语,饱受有家不能归的煎熬。

  他说,自己看到电视上警方正在进行“清网行动”,而自首的人可以从轻处罚,为此请朋友通过微博联系上了中山市公安局的“平安中山”,并发私信询问警方自首是否可以减轻罪行等。在得到回复后,昨天上午,他从惠州赶到中山南朗分局自首。据悉,这是中山市第二个通过微博向警方自首的在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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