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养儿为防老”。近日,夏邑县火店乡火店村村民陈老汉夫妇却无人赡养。陈老汉夫妇现年82岁,生活不能自理,膝下有三个儿子均在外务工,家中三个儿媳对陈老汉夫妇的生活不闻不问,二老痛苦万分。 2011年9月20日,火店乡社会法庭的社会法官陈新建获悉后,非常重视,及时向夏邑县孔庄法庭汇报了案情。在孔庄法庭的指导下,陈新建主动上门分别找到陈老汉的三个儿媳,一个一个的做思想工作,并给她们讲解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进行思想教育。无奈三个儿媳相互推诿,调解无果。 2011年10月1日,陈新建得知陈老汉的三个儿子回家种地的消息后,再次上门调解。通过家常理短的谈心,释法明理的讲解,陈老汉的三个儿子及儿媳明白了不赡养老人的违法后果,纷纷表态同意赡养老人,并签订了赡养协议。最后,陈老汉激动的抓住陈新建的手说:“还是社会法官好,是你们让我老有所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