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8月19日上午,新乡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河南日报刊发的 “新十八谈”之和谐篇《和谐发展谱新篇》。通过学习,全院干警进一步认清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感与使命感。坚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正义、公正廉洁,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 在学习讨论会上,李树新院长结合自己的学习谈了体会:“新十八谈之和谐篇《和谐发展谱新篇》”,其文章站位高、文意深远、现实性强、内涵丰富,对于全省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倡导务实重干、树立新风正气,具有重大意义。具体到法院,就是要认清自身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职责意识和使命意识,切实在推进服务和管理上求得新突破,在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上求得新突破,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求得新实破,从而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法院形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李树新院长还要求把学与做结合起来:一是深入展开学习讨论。要在省、市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全院干警要把此次学习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总书记在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合理解决工学矛盾,充分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时间,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目标,深入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能力水平,促进工作发展。二是注重实效。以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出发点,不断提高司法和谐能力,健全司法和谐机制,更好地发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尤其是要注重建设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机制。三是加强自身建设。要与当前正在进行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主题活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最大程度地化解各类纠纷,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满意,不断提升法院形象,更好发挥审判职能实现司法和谐。 通过学习,干警们纷纷表示:要把学习和谐篇与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司法能力,认真履行好中原经济区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更好地服务于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中原崛起的宏伟蓝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