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近日,卢氏县法院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院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法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落实。 二是以自身职能特点为出发点,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的犯罪活动,有力震慑犯罪分子。 三是积极参与“大调解”格局构建,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积极委托、邀请共建地区的人民调解员、基层组织等参与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四是坚持能动司法,加大反规避执行工作力度,完善财产查询制度,实行执行联动机制,穷尽一切手段执结“钉子案”、“骨头案”,切实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的“四进”活动,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 五是积极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扩大缓、减、免交诉讼费范围,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广结对帮扶贫困户等措施,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广大干警与群众加强联系的“民情联系户”、“帮扶示范户”等各种有利于增进人民群众感情的制度,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