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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强化司法为民举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时间:2011-08-23 07:31来源: 作者:平舆县法院 张晓辉 中国法律网
    河南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平舆县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尤其是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调解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做到“三个到位”,确保调解工作扎实开展。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强化干警的调解理念,增强干警主动调解的自觉性,积极投身于调解工作;做到制度保障到位,将案件的调撤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干警的年度考核内容;做到政治业务学习到位,加强对干警的业务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提高调解技巧,升华调解艺术,推动调解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二是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统领,推动调解工作实现新跨越。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抓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调解工作实现了新跨越。抽出得力人员,成立案件调解中心,推行“三三制”调解法,案件在立案前、开庭前和判决前三个阶段要进行全程调解,每个案件至少调解三次,并实行办案人调、庭长调、主管院长调的三级调解制度。将调解工作向诉前延伸、向基层延伸,有效化解诉内诉外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不断完善诉讼与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有效衔接,人民团体、社群组织、行业协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各种社会力量有序参与,职能互补、力量整合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以成本更小、效率更高的方式化解冲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与多部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疏导等方法化解矛盾,融“法、理、情”为一体,齐抓共管,协力化解社会矛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了基层。

    三是开展“服务群众,方便诉讼”活动,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认真落实执行“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实行政务公开,推行服务承诺,建立信访大厅,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印制了诉讼指南、导诉书、便民手册等资料,为当事人提示诉讼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及诉讼常识。对简单的民事纠纷,实行诉前调解,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诉讼时间。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渠道,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开庭时间地点、案件流转、执行进度等信息。建立判后答疑制度,针对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的疑问,通知或预约原承办人、有关审判庭答疑解惑。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坚持实行院长接待日,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接。提供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对特别困难当事人实行司法救济。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加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积极发挥窗口作用,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设立了材料收转窗口、立案审查窗口、案件查询窗口、案件分流窗口等,充分发挥立案审判的诉权保障功能、过滤导诉功能、息诉化解功能和有效救济功能。为当事人配备了座椅沙发、茶几、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等,同时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从事立案信访窗口接待工作,为优质服务提供队伍保障,做到了大门敞开,方便群众诉讼;热情接待,全心服务百姓。

    五是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从根源上减少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在信访工作中,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一手抓积案化解,一手抓源头治理。建立科学的“诉、访分离”体系,实行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完善涉诉信访案件听证制度,强化领导包案制度,落实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开展法官带案下访,加强上下级法院的协调配合联动,积极参与全县“联合接访”活动。采取再审纠错、经济救助等措施,努力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对诉求合法合理的,解决落实到位;对诉求不合理的,解释疏导到位;对诉求不合法但有实际困难的,与有关部门配合到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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