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为快速审结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7月27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交通事故纠纷社会法庭在郑州市交警五大队交通事故中队挂牌成立。 金水法院柳林法庭辖庙李镇及国基路和杨金路两个办事处,地处郑州北郊城乡交通要地,辖区人口众多,商贸发达。近年来交通事故案件逐年上升,约占法庭受理全部案件的四分之一。为快速、高效、便捷办理此类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延伸服务职能、实现诉调对接,金水区法院柳林法庭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成立了金水区交通事故纠纷社会法庭。该社会法庭现有常驻社会法官3名,由金水区司法局一退休老所长及周边村庄群众中德高望重且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成法庭,在柳林法庭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重点调处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社会法庭将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交通事故纠纷进行调解, 对于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依法出具司法确认书,免去当事人的一切费用。对于协商未果的案件,及时引导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更好地保护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