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进入7月份以来,鹤壁市天气持续高温。为了能够调处当事人之间矛盾,鹤壁中院民二庭法官顶着炎炎烈日在淇滨区和山城区之间多次奔波,最终以执着和真情消融掉当事人之间的隔膜。 这是一起普通的某信用社与个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标的也只有5万元。案件上诉到鹤壁中院后,民二庭承办法官经过阅卷,感觉到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很容易结案。但是,承办法官在开庭时发现借款背后另有隐情:借款人原本经营一家饭店,生意十分红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将饭店烧得面目全非,连同客人欠饭费的单据也一同吞噬,途经门前的通讯光缆和电力设备也损失巨大。一夜之间,从“富甲一方”坠入“一贫如洗”。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信用社。然而,贷款到期后,因为外欠债太多,无法及时偿还,被信用社一纸诉状告到法庭。 了解到案件背后的情况,承办法官决定该案绝不一判了之,向合议庭汇报后,便开始积极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然而,不知什么原因,双方总是互相躲着不见。经过多次沟通,承办法官发现借款人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见信用社的代理人,而信用社方面则认为借款人是故意拖延。于是,便通知他们双方到办公室来谈,谁知这次仍然没有成功,借款人在电话中推说家里临时有急事来不了。承办法官便带着书记员赶往借款人在数十公里外的家中,却吃了闭门羹。电话联系后,借款人说他在信用社等着。法官又赶到信用社,依然没有见到人。此时,信用社的代理人劝说法官放弃调解,判决结案算了,工作做了,也算对得起这份工资了。法官并未放弃,仍然耐心地和借款人通了电话,告知他,“我相信你是讲诚信的,一定会来,我们就在信用社的大门口等你”。法官谢绝了信用社工作人员到室内等候的好意,坚持在门口等。看到这份执着,信用社的代理人主动拨通了借款人的电话,将情况告诉了他。中午时分,地面温度已经达到了40度。借款人带着吃惊又歉意的眼神,出现在法官面前。没有过多的言语,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定期还款的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