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7月13日,睢县法院在前段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实际,出台八项措施,切实将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落实到本院各项工作中。 一是建立联系企业及上门服务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由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以及定期到企业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涉诉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司法服务和司法应对工作。并成立服务企业巡回法庭,把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常态性工作,积极为企业重大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引导,帮助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竞争、依法维权。 二是尝试在睢县产业聚集区以及婚姻家庭、交通等矛盾纠纷高发区域建立专业合议庭或巡回法庭。就地化解矛盾,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是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全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立案窗口引入人民陪审员和法律援助人员,为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并规范院长、庭长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方式方法,及时公正地解决当事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审判工作。严格落实现有司法公开的各项举措,实现立案、庭审、听证、执行、宣判、裁判文书和司法政务信息的全方位公开,并大力推进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建立远程立案、预约办案、繁简分流以及案件速裁等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方便当事人诉讼。 是进一步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公民自由旁听”、“网评法院”、 腾讯微博等民意沟通表达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是进一步细化量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完善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以及执行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七是积极发挥司法建议等制度的作用。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社会管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民生民益、安全生产、重大项目建设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对那些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矛盾易激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共同做好防范、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八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研究、协调、处理司法实务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并抽调专门的调研力量,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努力破解基层审判工作中的新问题,丰富服务保障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新举措,同时积极跟踪研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态势,找准司法切入点,确保法院的工作思路、工作重心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及全县经济社会民生发展同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