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为深入开展集中开展无进京非正常访活动,自今年5月份以来,解放区法院在信访化解工作中,采取“五要”措施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效果较好。截止目前,该院共化解信访矛盾纠纷18起,无一起进京非正常访事件发生。 一要逐案甄别交办。该院指定专人对交办案件进行甄别核实,对不属管辖、查无此人或非诉案件,要及时将甄别案件退还。经甄别核实后属管辖案件,要逐案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包案领导,确定办理时限,建立规范台帐,及时交承办人进行办理。 二要逐级明确办理责任。在办理进京非正常访案件中,该院明确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承办案件法官为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办理工作负总责,主管院领导对办理工作负主责,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对办理工作负全责。 三要逐案办理解决。该院要求全院干警对进京非正常访案件情况复杂、信访当事人情绪激烈等特点,切实做到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思想问题教育引导到位,生活困难问题帮扶救助到位。对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案件,要坚决依法纠正,严肃实施责任查究;对适用程序不当、存在执法瑕疵的案件,要及时弥补过失,承认错误,平息怨恨;对生活困难当事人,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全力实施困难救助;对诉求过高的当事人,要耐心说服教育,积极做好引导。案件办结后,要及时向当事人通报情况,及时上报办理情况。 四要逐案评查整改。该院要求各业务庭室在认真做好普遍评查的基础上,要把涉诉进京非正常访案件中的重访案件、新发案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评查的重点,通过开展专题评查和个案评查,切实弄清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发生问题的原因,并及时通报整改。 五要加强责任查究。该院出台规定,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业务能力引发进京非正常访问题的责任法官,首次发生的,给予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离岗培训;对当事人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经调查属实后,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被追究责任的,将取消年度评奖评先资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