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决定司法公正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禹州市法院始终把提升案件质量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着眼细化管理,狠抓审判质效关口,强化对审判各环节的监督,严把“四关”努力提升案件的质效。 一、严把“立案关”。立案大厅作为直接面向群众的第一个窗口,其质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审判质量和效率。该院以审判流程管理为平台,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坚持每月通报案件进展及审判人员收结案和存案情况,对各类案件实行统一评查、通报。同时,立案庭掌握各审判业务庭案件审理情况,对案件审限进行跟踪监督,对于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发出催办通知,增强审判人员的效率意识。 二、严把“审限关”。该院不断加大繁简分流和跟踪督办力度,建立健全快调、快审、快判、快执的快速审执机制,坚持月查、季评、年考核制度,强化审限跟踪,彻底消除超审限的现象。同时,该院严格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尽最大努力以调撤方式结案,提升调审工作效率,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的和谐统一。 三是严把“评查关”。 该院通过细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开展月评、季度性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工作,对重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从办案程序到实体处理,从文书制作到卷宗装订,一一作出评查结果,并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通报,要求限期进行纠正,确保裁判文书质量,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四、严把“庭审关”。庭审过程中法官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到公众对法官的信任感,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庭审不规范行为,该院坚持“一点一滴、长期坚持”的原则,从规范庭审行为入手,从着装仪表到开庭程序,从法庭纪律到法庭用语,从庭前到庭后,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通过网络庭审直播、公开日等载体,加大规范力度,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观摩庭审,对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庭审规范化程度进行评判,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使该项庭审规范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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