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鄢陵县人民法院以获得“全省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为契机,制定出四项具体措施促进工作效能提升和司法作风转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开展“人民满意再提升”大讨论活动。要求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围绕人民法院工作如何体现人民性,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如何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等问题开展深入讨论,切实解决司法为民的宗旨问题。 二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走访活动。在活动中,党组一班人分别带领所分管庭室的干警,分赴各乡镇、社区、企业进行走访。每到一地,法院干警都会到群众家中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耐心听取意见建议,详细解答群众的疑问,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三是开展狠抓“十件实事”的落实活动。拓展巡回审判范围,开展无障碍诉讼通道建设,在全县六个基层法庭全部建成残障通道。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由诉讼引导员对来访群众进行引导,提供咨询,方便群众诉讼,人民法庭在双休日,节假日设立“假日法庭”,方便工作日较忙的当事人进行诉讼。开展预约立案和带案下访活动,实行“天天院长接待日”制度等。 四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围绕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加强上下班管理。每个部门都建立起“干警考勤登记薄”,对所属全体人员实行签到考勤,由所在部门的纪检监察员负责实施,部门一把手监督;严格围绕审判纪律和工作纪律,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相关规定,保持正规有序、文明高效的办公秩序;严格围绕警风警纪,树立法院和干警的良好形象,在着装、举止语言、情趣等方面,严格规范自己。严格围绕检查考核,定期不定期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各部门的作风纪律进行检查,重点督查办公室秩序、庭审秩序、人员在岗情况、纪律作风情况等。 (责任编辑:admin) |